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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可用耕地资源少的国情仍没有改变。但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坚持计划生育的政策,以及近年来坚持“保增长、保红线”等一系列耕地保护措施,使得我国耕地资源总量呈现出稳中有升的态势,人均耕地面积逐年下降的趋势有所缓和。当然这也是国家节约、集约利用每一寸耕地资源的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重庆市作为我国最年轻的直辖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是难以避免的;作为国家粮食产销平衡区,全市必须保证粮食及农产品至少实现自给自足。因此,如何在保证经济快速发展占用大量耕地资源的前提下实现全市耕地资源总量的动态平衡成为了当前面临的一大难题。此时,以农用地为对象的农村土地整理工程和以农村闲置建设用地为对象的土地复垦工程应运而生。通过农村土地整理活动,整合了农村低效利用或未利用的农业用地,缓和了城市发展占地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通过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复垦工程,盘活了农村闲置的土地资源,以“地票”形式实现了城市经济反哺农村发展的需要,从而助推了城市和农村资源共享的城乡统筹发展模式。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活动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工程,其在改变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面貌、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状况、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贡献很明显。本研究以重庆市2010年以来进行的国土整治整村推进土地整理和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复垦工程为切入点,分析了大柱村、天子村、大泉村三个村域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效益及其影响因素,得出以下结论:(1)村域土地综合整治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要兼顾国土整治整村推进土地整理工程和农村闲置宅基地复垦工程。村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效益包括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四项单效益及综合效益,研究选取了18个评价指标,构建了三层评价指标体系。(2)不同村域土地综合整治综合效益评价值大小不同,同一村域内各单项效益评价值也不一样;综合效益评价值大的村域,其单项效益评价值不一定大。三个村域综合效益评价值呈现为天子村>大柱村>大泉村,其值分别为0.7391、0.6994、0.1602;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价值天子村>大柱村>大泉村;而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评价值却呈现为大柱村>天子村>大泉村。(3)村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效益评价值的大小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紧密联系,但二者不成比例;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对改善经济发展较落后农村的经济状况效果明显;村域土地综合整治四项效益中社会和经济效益比生态和景观效益明显。(4)影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效益的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农民选取的土地利用模式;不同因素对村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效益的影响程度不一样。(5)未来提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效益是十分必要的,提高其工程效益要从项目的源头出发层层管控。其具体的措施可从五个方面考虑:第一、严格控制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前期选址及图纸测绘;第二、加强规划设计队伍建设,增强工程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第三、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后期管护力度,保证工程效益的持续性;第四、借助重庆市城乡统筹发展之机,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发展力度,提高工程惠农支农的实际效益,实现工程效益最优化;第五、转变农户单一的土地利用模式,指导农民选取经济效益更好的种植模式,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