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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生的自然基础是风险的存在,保险行业正是以风险作为经营对象的一个行业。自从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重新恢复发展以来,我国保险业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经验表明,非寿险保险机构是保险业的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我国,非寿险业务保持稳步较快发展的趋势,非寿险市场健康平稳运行,非寿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一)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1、我国财险公司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偿付能力是财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的能力,是保险财险公司稳健经营的核心问题。财险公司必须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才能为被保险人的利益提供保障,增强投保人的信心。近年来由于财产保险市场持续快速发展,这对财险公司的资本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财险公司已经出现了阶段性的偿付能力不达标情况。截至2008年6月底,有12家财产保持公司出现了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比年初增加了2家,其中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2、外部经济环境对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负面影响外部经济环境也是影响财险公司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国际经济正处于从经济衰退逐渐向经济复苏发展的阶段,但是过程比较缓慢。由于保险需求下降以及过度依赖资本市场,我国财险公司也不能避免地受到经济危机带来的巨大冲击。2008年随着资本市场的低迷,我国非寿险行业偿付能力总体水平下降,并且出现了个别财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非寿险业乃至整个保险业都处于起步阶段,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正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问题。(二)财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由静态评估方法向动态评估方法的转变在意识到定性的、静态的监管已经不能满足日益提高的监管需求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监管者正努力推动发展定量的、动态的偿付能力监管,通过动态评估方法来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我国对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属于静态监管手段,着重以偿付能力额度作为衡量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的工具。在目前的环境背景下,为了加强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提高对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预警的有效性,我国应该顺应动态监管发展趋势,依照世界先进的监管经验,引入评估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的动态方法——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Dynamic Solvency Testing,简称DST)(三)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在财险公司中的应用研究本论文的研究正是参照加拿大监管部门的做法,将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应用于我国监管部门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评估的监管上。1、首先,介绍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的理论基础,指出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是属于动态的偿付能力评估方法之一。该方法的应用过程是通过假设各种基本情景和不利情景,预测和评价财险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偿付能力状况。2、其次,采用模型假设的方式来说明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对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评估的有效性。过程是先建立机动车辆保险计划模型假设,在选择一定的基本情景假设和不利情景假设后,分析出在基本情境下和不利情景下该保险计划的利润情况,最终通过对两种情况下利润的分析和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是能够说明情况的,能够有效预测风险情况。3、最后,讨论该方法在我国财险公司中的应用问题。在应用该方法的过程中,本论文在结合我国财险公司实际情况的背景下,分别对测试时间区间、测试对象、基本情景、不利情景的选择做出了讨论,最后通过实证分析来确定考察影响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指标因素,考虑作为未来的基本情景假设和不利情景假设。(四)论文结构框架本文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第二部分阐述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概述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的理论方法;第四部分将讨论如何将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运用于我国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评估中;第五章讨论建立我国财险公司适用于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的配套制度;最后便是本论文的结论。(五)论文研究方法、创新之处以及不足之处1、论文研究方法本文在写作过程中主要遵循了理论分析、比较借鉴和定性定量的方法。在查阅、整理、分析和总结有关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相关基本理论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将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应用于我国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评估上。通过采用定性方法介绍了理论方法,选择了适合我国财险公司的应用条件;再通过定量方法,用实证分析来考察对偿付能力有影响的指标,将其作为DST方法中的基本情景。在每年的测试中,对这些指标进行合理假设,以此评估未来可能的偿付能力状况。2、可能创新之处本文的可能创新之处在于采用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方法评估我国财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这一方法能够很好地预警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保险监管部门通过此方法能够更好地提高监管效率。3、不足之处由于保险数据收集困难,本文对DST方法在我国财险公司研究也只是停留在简单实证的层面上。如何进行策略选择及效果需要进一步的分析,这是一个需要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讨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