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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往往被看作是客观现实通向主观现实的桥梁。将关于反腐这一客观现实筛选和加工为呈现在公众面前的主观现实,就是新闻媒体对反腐这一议题所进行的框架建构,而媒体框架涉腐报道的理念、方法与呈现的效果,对我国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反腐倡廉建设的舆论环境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研究我国都市报在涉腐报道框架建构中呈现的特点,概括出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进而提出了相应的改善策略。 本文选取了全国东南西北四个区域具有代表性的都市报,即《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华西都市报》和《扬子晚报》作为研究对象,统计出四家样本媒体2015年全年一共有1338条涉腐报道,并对这些样本进行了显著度分析和框架类型分析。在显著度上,主要从报道长度、报道版面、报道类型和连续报道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得出我国都市报涉腐报道总体长度偏短、版面主要集中于内版、类型多为“消息/通讯”类、连续报道总体数量少的结论。在框架类型上,工作报道框架是媒体报道涉腐事件最常用的框架;在媒体监督框架中,媒体更倾向于通过评论来表达观点和立场;“黄色新闻”框架虽然比例较低,但也体现出我国都市报涉腐报道有向煽情化、情色化、低俗化偏移的趋势。 根据统计分析,可以得出我国都市报涉腐报道具有报道显著度不高、内容同质化严重、煽情新闻显现、建设性报道缺失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政治和制度因素、市场因素、媒介组织因素以及新媒体因素。 为了有效地改善我国都市报媒体涉腐报道现状,笔者认为媒体应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坚守新闻专业主义,承担社会责任,包括坚持报道的客观性、平衡媒体的政治功能、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以及提高新闻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其次,要促进媒体角色转变,加强与政府合作共生,即理顺媒体与政府的“共生关系”、保持媒体与政府的“合作关系”、加强媒体与政府的“监督关系”;最后,要加强建设性报道,提升舆论监督成效,主要可从揭露官员贪腐“质变”过程,突出贪腐官员犯罪的内在因素,关注贪腐官员悔过,重塑官员形象以及避免“媒介审判”、维护法律公正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