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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外资并购交易占所有外国来华投资的份额、规模逐渐提高。然而,外资并购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为东道国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另一方面,也给国家安全带来了威胁和风险,由此引发了世界各国对外资并购引起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关注。为防止外资并购影响国家安全,许多国家建立了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我国经过30多年的对外开放实践和法制建设,也初步建立了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然而,当前我国经常发生外资并购影响国家安全的案例,有的甚至还很严重,这显现出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存在很多漏洞。探索如何完善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是本文的研究目的。以下是本文写作的总体结构、研究方法与内容提要。本文第一部分从理论角度分析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首先先对外资并购及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认识外资并购过家安全审查制度,通过比较的方法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优势进行分析,提出了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本文的第二部分侧重于实证分析,首先分析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发展历程,然后分别从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内容三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现状。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论述尽管我国建立了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但当前我国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还存在安全审查法律位阶低、权威性不足、原则性过强、可操作性不足、审查标准不明确等缺陷。本文的第三部分先是运用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四国国家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了考察,并对这四个国家的安全审查制度的成熟经验进行了客观评价,最后得出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研究的关键所在。针对第二部分我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逐一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制定《外国投资法》;对审查对象和标准、审查程序进一步完善;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救济机制以及惩罚性措施,促进我国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全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