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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道设教”的概念最早出现在易经《彖传》对观卦的解释中,其言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颐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从历史主义的眼光来看,《易经》就其性质来说,主要是一部卜筮之书,更多地受到巫觋文化的影响。随着人文自觉的提高,礼乐文化的发展,《周易》虽然是卜筮之书,但在这本卜筮之书中却蕴藏着极为深邃的哲理。 《彖传》作为对《易经》的解释,虽然其“占筮的语言”,传承了巫、史的知识系统,但《彖传》更重要的是“哲学语言”,其借助天道说人事,受到了道家学说的深刻影响;而在价值取向上,则受到儒家学说的深刻影响。它的最大的特色是借助道家的思维方式,演绎儒家的价值理想。 神道设教在《彖传》中属于哲学语言的范畴,对神道设教的理解关键在与对“神道”二字的理解,“神”乃是从功能(function)的角度来说的,而不是从实体(entity)意义上来说的,它没有超越的意义,不是西方人理解的人格神(personal God)。也就是说“神道”乃是“神妙之道”的意思。“圣人以神道设教”不是直接通过或利用“神道”去设置教化,而是说圣人“设教而天下服”的境界,就好象“四时不忒”所体现的“天之神道”一样。从功用效果上看它们都是神妙伟大的。这就是“神道设教”的原始含义。而其流变的形态笔者归类成六种观点:神妙无形说、自然无为说、至诚如一说,礼乐刑政说、祭祀礼仪说、巫筮鬼神说。 从目的与手段的角度来看,以祭祀礼仪说为中心,它紧扣了“神道设教”的文本情境,“观,盥而不荐,有孚颐若”的卦辞本身涉及了一个祭祀的场景。所以从祭祀礼仪的角度讨论神道设教是题中应有之义。如果从祭祀的对象,及其与祭祀对象的沟通手段入手,就很容易把焦点集中在鬼神巫筮上;如果从祭祀能够达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社会意义上入手,就很容易把焦点集中在礼乐教化上;如果从祭祀礼仪中表现的虔诚和观化入手,就很容易把焦点集中在至诚如一,以及由此达到的潜移默化的神妙作用上。 从神道设教诸说思想要素的角度分析,不难发现,神道设教意义流变的两大特点:神道设教的“主体资格”的“矮化”,以及神道设教之“神道”由功能意义向实体意义的转化。因为主体资格的降低,就有主体泛化的危险,主体泛化的结果就是主体的迷失。因为神道实体意义的包罗万象,凡是有关神仙鬼怪,荒诞不经之事说,无不与“神道”挂钩。在神道设教主体泛化与“神道”实体意义的外延扩大化的双重作用下,神道设教的内涵越来越小,于是把神道设教“标签化”就成了情理中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