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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罗尔斯的这段话充分说明了公正对于一个社会的重要性。为了社会成员和谐生存和稳定发展,为了满足每一个社会成员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了社会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都必须有一个能够被广泛接受、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实现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发展宗旨的公正理论。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为我们现阶段确立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公正理论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 约翰·罗尔斯,当代美国乃至西方思想界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的政治哲学名著《正义论》系统阐述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的理论。他认为,为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必须确定一个全社会都认可且通过订立契约来达成一致并在实际生活中能够严格遵守的正义理论,它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所有人都享有和其他人同样的与基本自由体系相类似的权利和自由。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必须做到:(a)使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获得最大利益。(b)在机会平等的情况下公共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并且,必须坚持基本自由的优先性,只有在保证基本自由平等的基础上,才能考虑社会经济利益分配问题。正义理论的提出推动西方政治哲学研究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实现了政治哲学主题从“自由”到“正义”的重大转变,是西方社会当代公正理论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罗尔斯正义理论对于我国公正理论的发展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我国建国50多年来,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正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也取得了很大成绩。改革开放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成为反映时代特征的公正理论,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公正理论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