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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公司治理理论强调银行对企业的监督作用,银行是一种重要的公司治理力量,而银行在企业的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前提是银行本身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东亚金融危机的教训促使人们反思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的同时,银行本身的公司治理问题也日益受到理论界关注,银行开始被作为公司治理的对象来研究。本文用标准的公司治理理论来考察银行的公司治理中的特别问题,将理论分析与现实观察相结合,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和非金融企业一样,银行面临着标准的公司治理问题。同时,普遍存在的政府对银行的规制和监管又使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呈现出与非金融企业公司治理不同的特点。银行业存在的严重信息不透明问题使所有传统意义上的公司治理机制,包括股权人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产品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上的竞争以及规制和监管的外部治理机制都受到严重的削弱。除了银行的不透明外,政府力量在银行部门的存在对于各种公司治理机制有着深刻的影响:存款保险制度或隐性的政府担保降低了债权人监督银行的激励;对银行业的规制和监管限制了银行业的竞争和并购行为。本文在公司治理的一般模式的基础上,结合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构建了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一般理论分析框架。本文认为,对银行的监管构成了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与非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机制最大的不同点。一方面,规制和监管对市场力量产生约束。另一方面,规制和监管作为一种外部治理会严重影响银行经营者和所有者的激励,使之不同于在非金融企业的情况。同样,银行的特殊性也会对包括产品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及经理市场在内的外部市场治理作用的发挥产生影响。最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中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的现状作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改善中国银行业公司治理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