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挂靠施工关系中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认定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d2009shand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工程挂靠施工过程中存在复杂的法律关系,往往容易产生各种纠纷,当然也包括一些刑事案件。本文通过对一起工程挂靠施工过程中的刑事案件的分析,探讨本案中的行为人李某某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分析过程中,本文主要着眼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研究,结合工程挂靠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解析本案中的行为人是否属于被挂靠企业的单位人员,最后得出结论。本文的写作旨在为工程挂靠施工关系中准确判明案件性质和区分相关罪名提供一点思考,希望本文的写作能对实践中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刑事案件的司法认定有所裨益。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案情介绍。王某借用某建筑公司的名义承揽到某希望小学的工程。李某某作为王某雇佣的技术人员在工地负责发放民工工资、购买小件材料,在工程进展到末尾时,李某某携带王某委托其代发给民工的款项共计15000元人民币潜逃,致使王某再次补发民工工资15000元人民币。第二部分是本案的分歧意见及焦点。对于本案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目前存在三种定性。第一种意见认为其构成职务侵占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其不构成犯罪;第三种意见认为其构成侵占罪。本案焦点是作为被告人的李某某是否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身份。第三部分是本案的法理分析。这是本文的重点内容。笔者首先通过对职务侵占罪主体身份的理论解读,分析临时雇佣人员如果具有所在单位赋予的职务并利用该职权侵占本单位财物也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其次对案例涉及的工程挂靠施工做了全面分析,主要是将典型的施工挂靠关系和内部承包责任制关系做了对比分析,来进一步判断本案例中王某和该建筑公司之间是一种典型的工程挂靠施工关系。而在工程挂靠施工关系下,笔者认为王某不可能成为被挂靠方即该建筑公司的“单位人员”,而是相对独立并自负盈亏的一方主体,自然受雇于王某的李某某更不可能成为该建筑公司的“单位人员”。再次笔者对王某的项目法人身份做了分析,认为王某其不过是一个包工头性质的个人,并不具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务身份,显然王某雇佣的李某某也不享有所谓王某自己单位的职务身份,不可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另外笔者分析被李某某侵占的民工工资的性质来源,其是王某个人事先垫付的,即属于王某个人财产,也不可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对象。最终笔者结合案情以及李某某的一般身份,从行为人的主观上、行为的客观方面来分析,认为李某某完全构成侵占罪,而并非无罪的结论。第四部分是本文的研究结论。笔者认为,本案被告人李某某不具备职务侵占罪主体身份,其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成立侵占罪。第五部分是余论即造成本案的原因分析。本案除了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存在不足,还有对侵占案在管辖规定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建议对于侵占案可以尝试采用自诉和公诉两种方式交由受害方选择。
其他文献
西方文化产业理论诞生于法兰克福学派。1947年,"文化工业"这个术语是在《启蒙辩证法》这本书中首先使用的。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一书中,专
该文论述了鼠笼型异步电动机振动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处理。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包括建立服务型政府、科学地政府绩效考评、推进民生工程、民主创新等,其中民主创新是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的重要内容。乡村治理中的村民自治、社区管理中的促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作为我国1997年刑法为规范市场经济的交易行为而设立的一种新
随着智能移动设备的发展,移动设备显示屏尺寸不断增大、处理器频率不断提高,需要传输的数据量也不断增加,同时要求设备保持高性能低功耗,传统的显示接口已经逐渐显露出弊端。
教育信息化有利于转变高校传统教育思想和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培养创新型人才,实现教育的现代化。注重应用研究的基础上,主要论述了教育信息化背景下
目的研究阴道分娩产后尿潴留的发生率和危险因素。方法纳入463例患者分为产后尿潴留组和无产后尿潴留组,记录相关数据并在两组间进行统计学比较。结果两组患者在年龄、孕周、
故意伤害罪作为一种传统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类型,一直都倍受刑法学界的关注,其相关规定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积淀,在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时至今日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与规划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城市开放空间作为城市环境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其发展变化不仅是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的反映,而且也会影响到城市
董事会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机构之一,在公司战略决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一个典型特征是,董事会之间存在着极为普遍的网络联结(连锁董事)。那么,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