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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被国务院作为简政放权的“先手棋”开始实施,之后,市场主体数量迅速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而且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市场准入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给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工商部门的法律保障体系愈发显得不足,监管力量与监管对象之间的对比更加悬殊。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监管秩序,泉州工商部门积极探索,将这些挑战转化为改革市场监管方式的动力,采取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本文主要运用传统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的经济职能理论对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进行研究。论文首先梳理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泉州工商部门采取的更新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转变监管方式、构建公示平台等创新举措,并对这些创新举措在实践中出现的无照经营查处困难、随机抽查效果不佳、监管力度减弱、信息公示平台部门联动差等新问题与新情况进行分析,得出监管效能不高、监管制度存在不足、监管强度安排不合理、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是造成这些新问题、新情况的主要原因。最后通过梳理美国及厦门的市场监管经验,提出采取疏堵结合治理无照经营、有序推进市场主体抽查工作、构建多层次的监管力量、强化市场主体公示平台的应用等方式来完善泉州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