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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石油行业一直存在政府严格行政管制,虽然政府在1998年对行业进行了行政重组改革,引入了市场机制,但石油行业实行国有企业垄断经营,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并没有改变,市场作为基础性配置资源的地位远未建立,政府行政管制给行业改革和社会带来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国有集团内部“高利润”、“高工资”、“高福利”现象普遍存在,但企业长期低效率问题一直没有根本改变;民营企业进入壁垒高,生存空间狭小,“国进民退”明显;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接轨的强度不一致,油价调整时间滞后,且涨多降少,严重损害消费者集团利益。基于石油行业政府管制反映的问题,本文首先从石油行业管制现状、产权制度、市场结构、价格管制四个方面具体分析了行业管理体制,得出我国石油行业仍然实行国有企业垄断经营,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使政府管制被行政垄断所取代,行政垄断维持和巩固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集团的垄断地位。然后本文基于新产业组织理论实证方法,运用Hall模型,采用面板数据计量经济方法对我国石油行业行政垄断维持的市场势力大小进行了测度,得出我国石油行业存在很强的市场势力;运用非参数DEA的Malmquist生产率指数方法对石油行业经济效率进行了测度,解释了石油行业在取得垄断高利润的同时,行业经济效率并没有得到提高,垄断高利润是企业通过行使强大市场势力,实行垄断定价所致;本文把因行政垄断造成的社会成本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运用多种相关经济理论和方法对两者进行了精确测算,得出行政垄断造成巨大社会成本。随后本文运用管制俘获理论和特殊利益集团理论,建立博弈模型来研究石油行业改革涉及到的三大利益集团,通过三者之间的博弈关系具体解释了我国石油行业管制改革失灵的原因。本文认为,石油行业管制改革政策是基于政府管制机构对消费者利益集团和石油垄断企业特殊利益集团目标偏好选择所致,是三方力量相互博弈的均衡结果。消费者利益集团因缺乏组织性,信息处于劣势,很难通过有效途径影响政府决策。而石油垄断企业特殊利益集团具有很强的组织性和信息优势,具备和政府管制机构讨价还价的能力,足够影响政府政策的决定。现实中,政府管制机构经常被石油垄断企业特殊利益集团通过各种“假信息”和“捐款”所俘获,政府管制被行政垄断所取代,这正是石油行业管制改革失灵的主要原因。而其真正根源则在于现行行业管制体制,它为石油垄断企业俘获政府提供了方便,为三大国有石油集团垄断石油市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因此,当前石油行业改革关键是对原行业体制的深化改革,本文从石油行业立法、产权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企业成本与利润管理、石油定价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管制改革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