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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是一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几乎每个国家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目前,世界各国都在探索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这就为中国学习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教训、改革和发展国有企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时机。现代国有企业出现在工业革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并随着发展而不断衍生出更加丰富的职能。到19世纪后半期之前,国有企业的存在多是为了满足在自由市场条件下衍生出来的国有企业服务公用事业的现代职能,通常局限在邮政、烟草、铁路等行业中。战后西方国家都曾经历了国有化进程,80年代以来又开始了一次大规模的“私有化”改革浪潮。国有企业的主要特征是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国家是国有企业中重要的出资人,国有企业依据和使用关于国有企业的特别法,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只拥有经营权而无所有权。国有企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引导产业升级和培育支柱产业,对民营企业维护和救助,调节和控制经济。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生产或生活等基础设施部门、基础性战略性工业部门、银行金融保险领域、军工生产和某些专营专卖领域以及新兴产业部门。国有企业的国有出资人模式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的核心问题。根据各国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是否集中,可以将国有企业出资人模式划分为分权模式、双重模式和集权模式。英国主要采取集权式的国有企业出资人模式,其主要标志是股东执行委员会的成立;法国最近采用了集权式的国有企业出资人模式,并建立一个致力于改善战略思维、透明度及增强董事会作用的实体,以使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规制职能与履行所有权职能分开;韩国国有企业出资人模式更类似一种“三重”模式,在国有企业中至少涉及三个政府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新加坡国有企业出资人采取集权模式和双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权模式主要通过政府控股公司来实现,而双重模式则主要是通过设立法定机构来实现;意大利主要采取的是“双重”出资模式,以实现对大量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控制。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问题是国有经济微观领域中关系国有企业经营成败的重要问题。世界上主要存在美国、德国、日本三种典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中,三种模式也存在很大差别。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组成,不设监事会,董事会既是决策机构也是监督机构,美国公司的董事会以外部董事为主;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两者并列存在于股东会之下,互不隶属。董事会的成员大多数由公司各事业部部长或分厂的领导兼任,通常是在本公司中经过长期考察和选拔;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监事会和董事会具有上下级层级关系,股东会下设监事会,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向监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转轨国家政府运行机制的转变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发展中国家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都在不同程度上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经验,并受到本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世界各国对国有企业不断地进行改革和调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近期美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尽可能减少国有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以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而且多以非所有权方式为主;在次贷危机后,美国出现了部分国有化的趋势,并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日本近期的国有企业改革,尤其是中央级的特殊法人改革,使国有企业数量大幅度下降,降低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有利于消除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欧洲国家国有企业改革在1993-2000年这一期间达到高潮,目前逐渐进入尾声。目前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的国有经济布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经济比重都降低到10%以下,其中英国的国有经济比重最低。在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国有企业改革中,新加坡通过出售国有股权等私有化政策筹集巨额资金,再将其用于高技术部门的国有企业的发展;同时通过政府资金支持等手段,使国有企业向高技术领域转型,从而实现对国有企业的结构性改造。韩国从1998年开始进行第五次民营化改革,对大量的政府出资公司进行彻底的民营化和分阶段性的民营化改革;2008年以来,韩国政府又开始大力推行国有金融企业的私有化。巴西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在20世纪90年代末进入高潮阶段,目前已经完成大部分行业的私有化改革,已进入深层次改革阶段,国有企业改革主要表现为个别行业和企业的调整。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先后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放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阶段、国有企业战略布局调整和股权多元化阶段等阶段,目前正处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的阶段。目前,中国国有企业已基本上实现经营机制转换和经济效益稳定增长,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趋于完善,国有经济战略布局也趋于合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不断涌现,与国有股权相关的股权分置改革和资本市场建设顺利推进。但是,目前国有企业也存在着发展目标不够清晰,过于依靠市场垄断地位,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腐败状况还比较严重,经营责任不够严明,政企关系过于紧密,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步伐逐步放缓等问题。在下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将会面临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地位难以确立、各种矛盾日益凸显、中央企业难于管理和控制以及部分领域的“国进民退”现象等问题。总结世界各国国有企业的发展经验,可以发现,国有企业发展将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领域长期存在,在对市场实施干预中发挥重要作用,纯粹的全资国有企业数量将呈递减趋势,主权投资基金已经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新形式,国有企业发展应遵循适度性的原则,而且国有企业将与国家现象共存。因此,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应敢于冲破思维禁锢大胆突破,国有企业应加快退出竞争性领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加大改革力度走专业化运营之路,应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围绕上述思路,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应尽快建立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善国有企业的外部环境,加强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努力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同时,国有企业产权主体不宜简单的多元化,不宜在纯粹垄断性国有企业完全推行公司制,中央企业总部在地域布局上不宜过度集中,不宜过度推行“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