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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比较案例研究是试图理解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价值观以及其如何影响国际学生流动。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浙江师范大学(案例一)和埃塞俄比亚吉马大学(案例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含义、理论基础、策略和经验。在寻找事实和背景数据时,以下四个基础研究问题是研究的指导框架。(1)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意味着什么?(2)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框架内,国际学生流动的原因是什么?(3)用什么政策和策略来引导国际学生流动性并应对这种流动性带来的挑战?(4)国际学生流动趋势的经验是什么?论文采用定性案例研究设计,旨在通过半结构化和面对面的深度访谈来探索参与者的看法和经验,从而收集研究数据。研究者选择了案例中两所大学61名参与者以了解其在大学和教育部门中的经验和现状。同时,参考相关政策文件和文献,以便更好地把握国际学生流动的背景和趋势。该研究在国家、机构和个人层面进行,以便审查这三个层面之间关于该问题的共同看法。访谈收集的数据,通过转录、编码,按文件和观察结果进行主题组织,逐案解读,不去扭曲语境意义。最后,用跨案例分析和展示来在回顾两种案例中的一些发现。研究的重要发现是,这些案例对国际化含义和理由的概念性理解中表现出相似性,并在他们的实际中显示出对解决这种问题方法、策略和经验的差异。两种案例下的高等教育国际化都被认为是对当地和全球需求的回应。研究发现国际化的主要价值或动机在两个案例之间的国家和机构层面都相似,只是从不同方面清楚地描述了案例的情况。案例一是在价值驱动的情况下,希望在现代社会主义国家中争取提高高等教育机构的主导地位。案例二显著价值在于使高等教育机构在其争取扶贫中发挥重要作用,并成为中等收入国家。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途径在两个案例之间存在明显区别。在案例一中,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国家发展战略,是国家重中之重。政府制定了基本政策和明确的指导方针,通过法律引导国家和机构层面的执行,似乎层级之间没有模棱两可的余地。这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支持,并与高等教育机构紧密联系,吸引国际学生来华留学。与此相反,在案例二中,高等教育国际化并不是国家的首要任务,因此没有全面的国家或机构国际化政策。一般法律框架授权高等教育机构与国际机构合作,加强能力建设和其他学术目的的合作。教育部门没有负责国际化和国际学生流动的负责机构或办事处。“走出去”战略带来独特而有效的效果,它把高等教育国际化由传统向新的阶段“中国特色国际化”转变。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中国从世界主要的国际学生来源地转变为国际学生最重要的目的地之一。在案例二中,国际化的活动很少分散,经常引入新的变革工具-采用博洛尼亚进程及其要素来提高大学的教学质量标准。没有吸引国际学生的国家战略,结果埃塞俄比亚仍然是21世纪的两个重要的高等教育公告所规定的地方。浙江师范大学和吉马大学都在战略上都走向国际化。浙江师范大学调整国家战略,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国际化。除了国际化要素的传统实践之外,吉马大学最近将国际化作为该机构的战略核心点作为新的开端。这两个机构都认为国际化是一个回应其使命和愿景的机会。这两个机构的主要动机是培养出全球优秀的毕业生。在浙江师范大学,政府是主要的外部驱动因素,而对知名度的渴望是国际化的内在因素。对于吉马大学来说,主要的外部驱动因素是全球化的压力,而机构知名度的愿望是内部驱动因素。研究发现,对于双方而言,吸引潜在的国际学生和教职人员留学是一项挑战且具有战略性的问题。同样吸引西方著名大学的合作也成为一项挑战。如何在西方压倒一切的霸权主义范围内保持自己的核心价值,在某种程度上是两个案例共同需要解答的问题,但在案例二中比案例一更为敏感。研究建议,双方加强合作来增加知名度,从而加强对潜在国际学生和合作伙伴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