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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国综合实力不断增长,但伴随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渐增强,却往往为不法人士所利用来谋取不正当利益,执法环境不同以往且日益复杂。公安机关在和平年代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与牺牲。2013年至2017年,公安民警共因公牺牲2003人,因公负伤或致残2.5万人,仅2017年,全国各地、各级公安机关共有361名公安民警(含现役官兵)因公牺牲,6234人因公负伤或致残(1)。在震惊和惋惜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刻的认识到这与公安工作整体发展滞后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不能对执法问题提高认识、着力解决,公安机关所面临的工作压力、舆论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做出的牺牲将更多,付出的代价将更大。本文以S市公安局为中心,从S市公安局几个典型的执法案例着手,由S市公安局存在的问题而引申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类似问题的普遍现象,进而学习研究西方法制先进国家的部分经验,从而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解决我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问题的途径。2003年,广东“孙志刚事件”(2)的发生使执法问题的大量滋生开始进入酝酿期,到2009年的“躲猫猫事件”(3)的发酵期,到近几年的“王文军案”、“雷阳案”以及从各类媒介中了解到的各种类型的执法纠纷,执法过程出现问题已全面进入高位爆发期。2008年9月,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内容主要就执法规范化建设问题进行部署指导,并在全国多地召开全国性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推动。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这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掀起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踊跃学习的热潮。像西方发达国家一样,公安机关执法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任何国家的警察执法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我国也不例外。文中笔者将从不作为、乱作为、程序违法、量罚不当等造成公安机关执法出现问题的几个方面切入研究分析,紧接着在执法主体、考评监督、执法保障等方面提出部分个人拙见或改进措施,以期寻找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的良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