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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职人员制度是深化我军人才队伍内部专业化分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军当前用人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搞好军队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薪酬制度是重要的一方面,因为它直接决定文职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岗位吸引力。加强对军队文职人员薪酬制度的研究,对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军队人才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文章着力于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文章利用对国防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大学、理工大学、海军工程学院、空军工程大学5所军队综合性大学的抽样调查数据,通过统计分析,发现文职人员平均薪酬一般约为现役军人的1/2至2/3,公勤人员则为文职人员的1/2至2/3。这一数据与文职人员和军人对文职人员薪酬偏低的感觉是一致的。同时,研究发现文职人员应聘不但竞争激烈,而且合同到期后,续聘比例非常高,从这一点看,文职人员的薪酬水平基本反映了市场供求的均衡状况。所以,如果仅仅将文职人员薪酬与现役军人相比,就容易陷入“军队文职人员工资偏低的错觉”之中。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把能被文职人员替代的军人岗位尽快实现文职化。军人岗位是否可以予以文职化,关键要看五个衡量指标:一是履行岗位任务是否需要现役军人所具有的使用枪支和武力的权力;二是完成工作任务是否需要经过训练的现役军人所具有的特殊战斗技能和战争工作经验;三是虽然有效行使岗位职责可能无需现役军人的技能、训练和经验,但由现役军人履行职责对部队的好处是否大大超过文职人员;四是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必须由现役军人从事该岗位工作;五是文职人员的合同是否禁止文职人员从事特定岗位的工作或在指定的时段上班。文章最后就如何建立和完善军队文职人员薪酬制度提出了六点政策建议:一是防止陷入“文职人员工资偏低错觉”,二是尽快将可以替代的军人岗位实现文职化,三是加强对文职人员薪酬下拨经费的监督与管理,四是建立文职人员工资收入调查统计制度,五是对文职人员的学历要求不宜过高,六是改革完善相关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