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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诞生于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在发达国家现己成为企业非常重要的一种融资工具,其交易规模仅次于银行信贷。有关数据显示,全世界的设备购置中有超过2/3以上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我国虽于上世纪80年代初便引进了融资租赁,但由于各种原因,其在我国的发展之路显得异常坎坷。直至2006年,其发展的“四大支柱”才基本完善,并逐渐呈现出了迅猛发展之势。统计资料显示,2006-2011年,我国融资租赁交易额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58.87%,远超发达国家和我国其他行业的发展速度。然而从融资租赁的渗透率和与GDP的占比情况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还显得相对滞后。无论是从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特有的各种功能优势,支持我国企业的设备升级、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出发,还是以规范融资租赁的行业发展,使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出发,加强对融资租赁的研究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融资租赁供需两方面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经济社会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潜在需求是非常巨大的,这就要求我们更多地从业务供给的角度进行研究,要研究融资租赁的业务供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研究。从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壮大的各种影响因素来看,包括法律、会计准则、监管、税收、业务拓展、资金来源、风险控制、有无专业人才等。对以上影响因素综合分析后发现,“融资难”问题才是现阶段制约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最突出的问题。要解决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难”问题,就需要我们对其目前的融资现状以及其各种潜在的融资渠道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融资方式,并帮助其构建起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本文研究发现,银行贷款是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最传统和最主要的融资方式,但这一方式易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而保理融资、证券化融资、信托融资和外债融资是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现阶段最现实的选择和最有可能实现突破的融资渠道。为此,作者在本文中重点研究以上四个方面。本文旨在帮助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构建起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缓解其“融资难”的现状。通过对保理融资、证券化融资、信托融资和外债融资的基本理论、相关法规、行业实践、操作模式等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对策,并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期望能够借此引起学术界对我国融资租赁公司融资问题的高度关注,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本论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导论。从宏观到微观的角度,依次深入分析了我国融资租赁业、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问题以及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保理融资、证券化融资、信托融资和外债融资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并对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进行简要综述,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指出了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主要介绍融资租赁的基本理论与发展概况。具体内容包括:融资租赁的定义、优势、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在国内外的发展历程与现状、我国融资租赁公司“融资难”的现状与原因等。旨在为本文的后续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并帮助理论界和实务界更好地理解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难’问题。第三部分主要研究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保理融资。介绍了保理融资的定义、类型以及对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承租方和供货商的意义等;梳理了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分析了保理融资的基本要素及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出了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保理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提出了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应采取的几种保理融资模式,最后分析了保理融资中主要参与方的风险点和避险措施。第四部分主要研究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证券化融资。介绍了租赁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定义、基本交易结构、运行机制、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现实意义等;归纳总结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探索与试点、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探索和实践;剖析了我国的几个行业案例;分析了我国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提出了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可采取的两种证券化融资模式:一是企业资产证券化模式,二是离岸资产证券化模式,并深入阐述了这两种模式的交易结构、关键环节、优势与劣势等,最后分析了证券化融资中主要参与方的风险点和避险措施。第五部分主要研究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信托融资。介绍了信托融资的定义、基本交易结构、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信托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归纳总结了我国信托公司直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情况和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信托融资的情况;分析了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目前通过信托融资的规模还很有限的根本原因;提出了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可采取的两种信托融资模式:一是信托公司直接发行信托产品后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的模式,二是信托公司通过商业银行发行信托产品后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的模式,并深入阐述了这两种模式的交易结构、关键环节、优势与劣势等,最后分析了信托融资中主要参与方的风险点和避险措施。第六部分主要研究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债融资。介绍了外债融资的定义、基本交易结构、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外债融资的现实意义等;归纳总结了我国有关部门在融资主体、融资币种、结汇、对外担保等方面对融资租赁公司外债融资的政策规定:剖析了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外债融资时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我国三类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出了可采取的外债融资模式: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采取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方式而获得外债融资的资质,金融租赁公司可以通过与其相关联的境内外商投资企业间接获得外债融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最好采取境外股东贷款的模式。并深入阐述了这些模式的交易结构、关键环节、优势与劣势等,最后分析了外债融资中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点和避险措施。第七部分为结论与展望,总结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并指出了作者今后将继续研究的方向和领域。本论文的创新表现在:一是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对融资租赁的基本理论、发展历程与发展现状等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介绍。分析指出了,现阶段制约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最大问题:是其资金来源问题;并深入分析了我国融资租赁公司“融资难”的现状,找到了其根本原因所在:这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所决定,既与我国融资租赁的行业发展历程、行业监管现状等有关,还与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国际化程度不高、缺乏复合型人才这一主观原因相关。二是经对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保理融资、证券化融资、信托融资、外债融资的深入研究,系统地阐述了相关理论与现实意义,剖析了行业操作案例,揭示了我国现行的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与需完善的地方,并提出了一些与已有文献不同的和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最后还对这四种融资方式中各参与方的风险点和避险措施进行了分析。这对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构建起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三是密切结合行业实践。要研究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问题,就必须密切结合行业实践,才可能探索出具有可操行性的和能被行业所接受的融资解决方案。由于工作原因,作者有幸从2009年便开始研究融资租赁,既多次参加过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举办的各种交流活动,也曾与多家融资租赁公司的高管及行业专家进行过深入地交流,还先后参与过2家融资租赁公司的筹建工作。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作者还多次与行业专家进行过探讨,并走访了多个政府相关部门,力求理论与实践的充分结合。四是密切结合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我国现有的有关文献不少是在几年之前形成的,甚至有一部分是在上世纪80-90年代形成的。但时至今日,我国当时的有些法规已被多次修订,有的甚至已完全失效。为此,本文对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进行了全面地梳理,指出了其中的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力求理论与政策的密切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