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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纲要第十九章中明确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是我国的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中国人口共计14亿,农民就占有一半多,而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目标想要实现,“三农”问题的解决是关键。1988年至今,我国的粮食已经达到了自给自足的状态,供需平衡已经进入稳定发展时期,农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但我国城乡的差距、农业发展落后于工业发展已是个不争的事实。我国当下已经进入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增加农业支持和农村保护的条件和能力。那如何去支持农村、发展农业、扶持农民便成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可以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比较大,但是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的转移,这一部分转移的劳动力的收入拉高了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不仅提高了自身家庭收入,也促进了地区内农业农地的流转,为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奠定了物质基础。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的提出,就成了一个持续升温的热词,引来众多专家学者围绕着家庭农场开展学术研究,如家庭农场概念如何定义、如何引入登记制度、如何进行扶持等一系列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其中的借贷问题更是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核心。因此研究家庭农场借贷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意义重大。本文依据江西省家庭农场中的129户有效样本,分析江西省家庭农场借贷行为特征及影响家庭农场借贷行为的因素,研究表明家庭农场贷款渠道普遍偏向于民间借贷;普通农户的小额贷款规模已不能满足家庭农场借贷的需求;家庭农场的借贷资金多作为生产性资金;借贷行为具有区域性差异。通过运用多元logistic对影响家庭农场借贷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家庭农场主的教育程度、家庭农场经营年数、家庭农场土地面积、家庭农场借贷倾向、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和家庭农场注册情况对家庭农场借贷行为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