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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璀璨的一笔,“论语”的“论”是论纂的意思,“语”是语言的意思。其书由孔子的弟子编撰而成,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全书共二十篇,四百九十二章,一万两千字。《论语》的语言简洁精练,含义深刻,许多言论成为世人的至理名言。《论语》内容宏富充实,从文学,伦理,教育,哲学,艺术到军事,涵盖各个方面。这部伟大的著作吸引了诸多学者去诠释与翻译。本文选取了三个《论语》英译本,即理雅各,辜鸿铭和赖波与夏玉和的合译本,以目的论为理论基础,从译者主体性的角度分析同一文本产生不同译作的原因。本文的理论基础为德国功能学派翻译家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和汉斯.费米尔(Hans. Vermeer)提出的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最主要的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本文分为引言和正文两大部分。引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所要解答的问题,论文所采取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以及本文的结构。正文部分分为四章。第一章为文献综述。这部分首先介绍了《论语》及其在历史上的地位和本文所选取的三个英译本。同时本章回顾了近年来译界对译者主体性所作的研究,译者主体性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很多理论开始肯定译者在翻译过程的重要作用。在本章的最后也对近年来《论语》英译本的研究做了简要回顾。第二章中作者赞同译者为翻译过程中的主体这一观点,引出了译者主体性这一概念,并对主体和主体性进行了定义,同时,在这部分介绍了全文的理论支撑—目的论。第三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在第三章中,作者选取《论语》中的章节对三个不同版本的译本进行了比较分析,从影响译者主体性的各种因素来分析译本各异的原因,同时比较分析了不同译本对《论语》中的关键词的不同诠释,从而探讨译者主体性对整个翻译过程的影响。结尾为整个论文的总结部分,分析了这篇论文的长处和不足,并对以后的研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