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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我国各项政策推动经济质量稳步提升,经济发展迈入新时期,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丰富发展,各公司都在逐步扩张以寻求上市的机会,为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此新形势背景下,我国企业如何适应快速发展并立足于长远,成为中国企业所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基于委托-代理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效用函数不一致等原因,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对风险的忍耐程度的不同,导致其行为决策上的差异。管理者的风险的忍耐程度相对较低,也即风险承担水平较低,这种矛盾冲突也是一种委托-代理问题的表现。企业的风险承担行为表示企业在投资决策中的一种高风险项目的选择行为,它包含高收益和长期性等特征,企业能通过风险承担行为更好的把握机会,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由于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开始于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给上市公司的管理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并且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由于其国有性质的产权特点,风险规避行为较为明显,委托-代理问题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在现阶段,中国正处于新型转型时期,合理的冒险活动和风险承担对推动自身经济的发展具有良好的作用,委托-代理以及风险规避等行为所产生的问题恰恰不利于其长远发展。而作为一种长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政策,对缓解上述一些问题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本文主要从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两个角度相结合出发进行分析。首先,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理论,理论分析了股权激励、风险承担和产权性质等问题,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风险承担的关系,以及结合我国特殊的背景环境,考虑到产权性质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风险承担的关系的影响,分别作出合理的假设。其次,本文从实证的角度,选取了我国2006-2016间证券市场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建立相关多元回归模型对面板数据进行了定量分析,并对结果做出相应的检验,以验证模型结论的稳健性与正确性。最后,由相关理论与实证分析得出相应结果并提出意见。从与国内外研究比较,国内的相关研究十分有限,管理层股权激励与风险承担行为是一个新的切入点。研究结果表明:(1)股权激励与风险承担呈正相关关系。管理层股权激励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公司风险承担,提高企业管理层股权激励水平,有助于管理层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降低委托-代理问题,促进管理者更关注风险承担所带来企业的长期潜在利益。(2)产权性质会负向调节股权激励与风险承担的关系。在引入产权性质这一变量后,国有企业政治属性的引入使国有企业管理层风险承担水平方面的降低。在不同产权性质下对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风险承担关系的影响分析,得出产权性质的不同风险承担的水平不同,与非国有产权企业相比,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层股权激励对公司风险承担的正向影响相对较小。综上所述,本文从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开始,对我国管理层股权激励与风险承担水平进行研究,并从管理层股权激励与风险承担角度,论证产权性质对股权激励和风险承担关系的影响,较为完整地梳理了股权激励与企业风险承担,研究结果丰富和拓展了管理层股权激励和公司风险承担的相关研究,为中国企业的股权激励政策、潜在的风险的认识和我国国企改革提供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