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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包括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制度,后者是前者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且后者涉及的面非常广。为确保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具备合法性以及一定的合理性,使企业能够充分发挥其自主性的决策权以及投资效率,有必要对现行的项目行政审批进行改革和优化。特别对于河南这个经济增长长期依靠投资拉动的省份,行政审批机制的创新、完善,可以为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地建设提供非常重要的保障。虽然在十八大后,针对一些重点项目,河南省已经开展了一些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政府当前正不断的减少行政权力,采取权力下放的工作举措,该阶段,怎样科学有效的制定和规范相关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等事项是亟待深化研究和分析的课题。省政府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应该适应发展的需求,不断的创新和完善重点项目的审批机制。在政府流程再造理论、现代管理理论的指导下,笔者通过访谈、文献研究等方法,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及对河南省内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探索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再对比国内各地具有代表性的“容缺后补制”和“承诺制”两种模式,本论文分析了河南省在重点项目行政审批中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审批事项多且流程繁琐、各审批机构独立运作信息共享程度低、审批事项互为前置严重、中介组织服务质量不高且时间长等方面,而造成不足的原因主要有相关法律条例修订滞后、项目审批过程中多头管理或扩权严重、行政审批部门信息工作协调不合理、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等。进而在河南省前期不断建立完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机制的基础上,结合研究省外代表性模式的不足,创新形成基于程序性审批和技术性审查“二分法”的模拟审批机制。模拟审批把重点项目审批行为分解为程序性审批和技术性审查两部分,各审批部门假定前置条件已经具备,先期同步开展技术性审查,并出具模拟审批文件,待达到法定条件后,转换成正式审批文件。其通过引入服务前置的理念,把传统的审批程序创新性地划分为程序性审批和技术性审查“两条线”,二者平行而动,交叉而行,实现技术审查先行,程序审批仍按现行法律规定实施,不断加强政府各个部门的内部之间以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与互动配合,推动“部门审批的分散性”到“集中整体协调审批”模式转变,推动实现“分步办理”往“同步审批”的转变,从而解决了各审批事项之间独立运作、事项要素互为前置、多头管理、中介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提高审批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