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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指劳动者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使用人单位的财产受到损失,并由此承担法律后果的一种形式。在现行的劳动法及劳动法律关系中,其作为社会法,立法目的是倾斜保护劳动者,所以大部分的法律责任都由用人单位承担,从劳动者担责的反向角度出发的法律条款寥若晨星。所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赔偿责任制度的规定,是对劳动法立法中用人单位利益保护的弥补。完备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一方面满足了劳动法的立法目标,另一方面又维持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承上所述,笔者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全文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界定、概述开始论述,挖掘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产生赔偿责任时的责任来源和制度功能,从整体上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有个概括的了解。通过比较分析,对其他四个国家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赔偿责任制度进行论述和评议,指出以上国家在该制度中的可参考之处,为完备我国的制度提供切入点。同时,对比国外优秀的立法例及评价,本文从我国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赔偿责任制度的立法现状,列举式展现我国目前的立法不足,给出相应的评价,为建议完备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赔偿责任的立法做好铺垫。最后,在明确方向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赔偿责任的改进观点,主要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赔偿责任制度的一系列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的细化、归责原则的明确、赔偿标准的详尽及赔偿责任方式的多样化等加以论述,提炼其中可完善的部分,加深对该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全文从保护用人单位的方向出发,规制与完备劳动者赔偿责任立法,有限度的控制弱势群体维权,从而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劳资关系平衡,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