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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业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食品贸易的发展正改变着食品生产和销售的方式,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如何协调市场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关系,保障国计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有效、平稳地处理各类食品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近几年来,人们赖以生存的食品所引起的灾难性事件层出不穷。以“地沟油”事件为例,我国食品安全的形势相当严峻,食源性污染成为食品安全事件的多发情况。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出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弊端对公民的生命健康,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造成很大的威胁。食品安全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极为突出的政府问题和社会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实施有效的食品安全对策,对于改善和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减少食品危害的发生,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对食品安全进行法律规制,完善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是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必然要求。对于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而言,在政府监管体制方面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政府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和由于部门分工不明确,各部门问相互推脱责任导致的“监管真空”等。针对这些理论问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同时,考察国外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学习其有益经验。因此,笔者对我国政府监督管理体制进行研究,分析我国的现状和不足,试图从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机制角度研究解决我国食品安全困境的对策方法。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首先,通过我国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地沟油事件,引入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的思考。其次,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理论分析,包括食品安全监管的内涵和理论基础。再次,通过对上述案例和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分析提出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深层原因。再次,分析欧盟和美国的食品监管体系。最后,在考察国外有益经验和国内改革创新的基础上,提出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对策,主要包括构建合理的法律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管方式的创新;建立健全食品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危机处理机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和食品溯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