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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历史进程的推进,人类文明不断提高,法治随之产生。法治以民主、自由以及平等的价值理念为基础,所以,法治自产生以来,便很快地获得人们的认可,并被现代化国家中的人们所共同接受。西方国家中较早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其社会历史发展历程表明,法治是现代化国家的必经阶段。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法治在国家治理方面显示出极大的优越性,因此,各个转型中的国家都纷纷借鉴并将其投入实践运用当中。作为世界文明古国的中国,在法律全球化的今天,也走向了法治化的道路。近百年以来,我国一直在法治化的道路上摸索前进,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法治建设所面临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法治化建设的道路是艰辛的。主要是因为法治是一种通过法学理论、法律规则和一整套法律体系在现实生活中具体的表达,具有现实性,同时法治也是一种理想化的模式。在法治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忽略了法治的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基础的重要性。市民社会为西方国家的法治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不仅体现在高度的民主化和政治解放上,而且展现出人的自由与平等的精神。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分离和互动的关系,为现代法治的运行提供了社会基础。本文试图通过对市民社会分析和法治的厘定阐述法治的核心是限制公权力,而市民社会能起到限制公权力的作用,通过培育和构建我国的“市民社会”来为中国法治建设孕育土壤。本文共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市民社会的概述。主要对市民社会的概念、起源以及发展进行阐述,探究市民社会的内在特征,为阐释法治内涵与市民社会二者关系厘清概念。第二部分主要阐释了法治的发展,重点阐述法治的特征,以及法治的意义。第三部分着重论述限权是当代法治的必然要求,更确切地说,法治的核心内容主要是指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市民社会孕育现代法治理念。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我国现实发展的国情,解读我国市民社会构建的历史背景和现状,分析影响我国市民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因素。第五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主要阐释用“市民社会”建设推动中国法治进步,从思想观念、权力运行机制和社会组织管理三个层面,分析“市民社会”建设与我国法治建设之间的紧密关系。因为笔者能力有限,理论设想有些幼稚,关于限权与法治的探讨只求能起到抛砖引玉作用,引起大家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思考,并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身体力行,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