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刘清韵(1842-1915),海州人,晚清戏曲家,戏曲创作数量之多居历来女曲家之首。清韵生于盐商之家,自幼聪慧,延师受教,沾溉海州学风;既长,嫁为儒生之妻,夫妇唱随相得。清韵生平交游不止于闺阁,曾几度拜师,学习词曲、绘画,中年以后尤致力于戏曲创作。清韵集娴雅气质与散朗性格于一身,思想上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性别平等意识,创作中蕴涵强烈的自我认知与扬名意识。刘清韵的戏曲内容广泛,主题多元,作家关怀社会人生,感慨世间多缺陷;广泛关注女性命运并立足于现实,进行理智的思考;而作家跨越阶层的平等观念和眷眷乡土之情也借由戏曲得到充分表达。刘清韵的戏曲创作带有温婉又敏锐的女性特质,清韵对“夫权”和“父权”的书写往往只是借用传统的形式,却赋予其悖离传统精神实质的内涵;在个别剧作中更集中反映了清韵为女性寻求角色认同的心态以及对“至情”的解读。刘清韵同样注重戏曲的艺术性,在传奇创作渐趋没落的时代,她的戏曲创作却立足于雅俗共赏,注重舞台演出效果,语言则以平淡自然为美。刘清韵的创作实绩,足以令其在我国戏曲史、女性文学史和近代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而清韵戏曲的时代意义和性别解读更是值得进一步认识和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