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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自1980年发展至今,已成为全球第三大保险市场。2017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36581亿元,同比增长速度达到18%。纵向分析近四十年来的发展、横向比较世界其他各国发展水平,我国保险业虽然经历了快速发展,但由于起点低,现阶段的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行业风险较大。2008年爆发全球性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金融监管部门在增强风险预警意识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等问题上越来越重视。加强和完善我国保险监督管理体系,促进整体行业的健康稳健发展,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预警研究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选择以财务风险为切入点进行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预警研究。文章以经济学、金融学、风险管理等基础理论为指导,围绕本文的研究思路一一确定预警对象和预警内容、设计预警指标体系、构建预警模型,建立针对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风险预警模型,以解决如何有效预警我国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问题。文章的主体内容可以划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解决预警对象和预警内容的确定问题,即完成预警研究的第一步。借鉴和参考国内大多数研究者的逻辑框架,以及我国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实践现状,本文将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作为界定问题公司与正常公司的判定标准,并分析了现阶段我国财险公司主要面临的财务风险表现形式及其特征,为后续的指标体系设计提供基础。第二部分为预警指标体系的设计。通过借鉴前人经验,并考虑指标的可预测性、针对性、可度量性、可操作性等选取原则,针对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来源和特征,筛选出一批较为合理的财务指标构建预警指标体系。第三部分为风险预警模型的构建。考虑到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指标存在信息耦合、多重共线性,本文选择主成分分析法(PCA)和模糊综合评价法(FCEM)分别构建预警模型。利用《中国保险年鉴》2012~2015年间的公司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到的结果认为模糊综合评价法预警有效性较好,更适用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目前的财务风险预警。最后,总结本文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环境,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给出了一些个人建议,以期能为我国保险业的健康长久发展做出微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