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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在规范和创新中发展壮大,价值投资开始成为主流投资理念,股票估值方法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我国股市由于受种种条件制约,建立在西方成熟资本市场上的股票估值方法不可能完全适用。因此,分析掌握西方成熟的股票估值方法,并探索与我国股市相适应的估值体系和方法,这是本篇论文的目的。
股票估值方法在我国股市的适用性和其他国家的适用性存在差异,这是由我国股市的特殊性造成的。虽然我们要学习西方成熟市场的股票估值方法,但不能生搬硬套,对于估值标准也不应该轻谈所谓的与国际接轨,没有一个对所有证券市场统一的估值体系。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是典型的“新兴+转轨”市场,新兴意味着较大的成长性,但转轨就使得上市公司的经营环境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的结构复杂、会计操作不规范也对估值也造成一定难度,导致了部分估值方法不适用。但是,我国股市在开放和规范中成长,机构投资者的壮大、qFII的引入、股权分置改革、企业会计制度改革、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对上市公司监管的加强和上市公司陆续推出的股权激励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和现象都表明:我国股市的规范程度在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在提高、财务透明度在提高,这都为扩大股票估值方法的适用范围提供了基础。
本篇论文选取了目前市场上应用较为广泛的8种股票估值方法,其中3种属于绝对估值法:DCF估值法、EVA估值法和期权定价法;5种属于相对估值法:咒估值法、阳估值法、PS估值法、Er/EBITDA估值法和PEG估值法。本文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分别对每种估值方法进行了介绍、特征评述和理论上在我国的适用性判断,并在第四章中选取PE、PB和PEG三种相对估值法对其适用性进行了实证分析验证,第五章中对我国股票估值标准和估值方法适用性同西方成熟市场存在的差异进行了分析。结合理论和实证分析,最后得出了关于股票估值方法在我国适用性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