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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部发布财预(2017)133号通知,对《中央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财企(2011)318号)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工作,同时扩大了填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范围。这是自2016年财政部下达《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6)6号)文件后的又一重磅文件。一时间理论和实务界围绕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理论展开了系列研究。本文以2003-2016年A股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财报作为样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研究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提高收益收取比例是否能够给中央企业带来更好的经营绩效。通过对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前后中央企业的绩效,发现实施预算管理与企业绩效提高存在正相关。收益收取比例与企业绩效总样本也呈现正相关,但按照资产性质分组后却存在差异。轻资产企业的企业绩效与收益收取比例呈现显著正相关,重资产企业的企业绩效在收益收取比例小于15%时呈现正相关,一旦收益收取比例大于15%时,呈现负相关。导致这一现象的可能原因是不同行业对资金的需求量不一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较高的收益收取比例可能会影响重资产企业的自有资金循环,削减收益收取比例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因此本文希望能通过此定量研究为不同资产性质企业执行差异化收益收取比例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