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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全称“诚实信用”,是具有约束力的商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以信义(Fides)为要素,是对欺诈(fraudation)的否定。诚信发端并体现于人类社会的多种关系,后随着商业贸易的产生和发展,契约制度成为现代意义诚信产生和发展的最高形式。信息披露是市场内在诚信机制作用的直接后果。信息披露与市场诚信理念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通过施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我们可以在最大的范围内为每个投资者创造一个获知信息的公平投资平台。随着法制化进程的逐步深入,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具可行性。然而,单靠法律的规制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一个由下至上的诚信观和文化氛围作为基石,而这,恰恰是现今的市场所缺失的——从证券发行人、中介机构到证券市场环境本身,均存在着诚信的缺失。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蓝天法则,还投资者一个明净、公正的投资交易空间,需要加强诚信道德水平和规则文化建设作为支撑;同时,披露制度的完善也可以促进市场的诚信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本文共分五个部分论述。 第一部分是对诚信、市场诚信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概述,指出了三者的内在联系——诚信是一种传统的道德理念,后随着商业贸易的产生和发展,逐渐形成契约制度这种现代意义的诚信形式。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只有恪守这一规律,企业和市场才能获得持续发展。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特殊形态,证券市场也无法跨越诚信规律。要化解证券交易中的风险,实现市场稳定发展,需要信息披露制度来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而信息披露制度更是诚信原则在证券市场中的集中体现。 第二部分阐述市场诚信缺失对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的影响。通过分析证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