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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事权还没有清晰划分,而且事权与财权、事权与财力、事权与支出责任之间还没有完全适宜,即我国财政分权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事权、财权、财力和支出责任不相适宜的问题一直存在,但1994年分税制改革加剧了这种不适宜。首先,我们必须肯定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一次利大于弊的意义重大的改革,它同时提高了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财政收入比重增加,可以使国家集中财力提供公共服务并适度干预经济。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增加,可以使中央政府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平衡各地区财力,同时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使地方政府按中央政府意志行事。但是,每一次改革都是各方利益协调的结果,因此,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不完善的:首先,财权上收但事权未随之上收,这导致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事权与财力不适宜;其次,省级以下各层级地方政府间的财权没有划分清楚。2015年至今,政府出台了多项有关农村医疗卫生的政策,涉及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乡村医生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越来越受到政府的关注。另外,我国农村医疗卫生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农村居民整体健康状况不佳、农村改水改厕情况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卫生负担增加、政府财政投入不足且配置不合理、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人数少待遇低。因此,本文选择农村医疗卫生为视角研究财政分权,虽然本文的研究重点在财政分权,但同时希望通过财政分权改革反向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数量和质量。为了探究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视角下的财政分权,本文的研究思路包括八个步骤:第一步阐释农村医疗卫生与财政分权的概念,从而明确研究对象;第二步文献综述,希望可以通过对文献的梳理,了解研究对象的研究现状,并获得一些有益的启示;第三步介绍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视角下的财政分权的理论基础;第四步分析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视角下的财政分权的历史和现状,以发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视角下的财政分权体制存在的问题;第五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视角下的财政分权模式的国际经验借鉴,希望总结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财政分权模式中可借鉴的内容;第六步从实证角度分析财政分权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影响,从而确定未来应加强还是弱化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财政分权程度;第七步阐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视角下的财政分权的改革原则和改革思路;第八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视角下的财政分权的改革建议。本文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在此重点介绍实证分析方法。本文利用2006-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利用多元回归模型分析财政分权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影响。本文被解释变量选择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以每万人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作为衡量指标;核心解释变量为财权分权,以人均省级政府财政支出与总财政支出的比值作为衡量指标;本文的控制变量包括乡村社会资本、农村居民收入、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农村居民就业以及地区虚拟变量;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稳健性,还选择各省人均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比重、各省财政收入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作为替代变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进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视角下的财政分权改革时,我们要遵守四项原则:公共财政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财力与事权统一的原则、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财政分权改革思路是短期内实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具体包括三种细分的改革思路:财力不变事权上行;事权不变财力下行;财力与事权同时调整。并且,农村医疗卫生财政分权改革时要充分考虑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减少改革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