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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产品价格改革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公用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大多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如水、电、煤气等,与人民的生活紧密相关。公用事业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好坏和价格高低,直接影响着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质量和实际支出水平。多年以来,我国公共事业产品一直实行政府保护下的垄断经营,基本上被当作社会福利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给城市居民,导致公用事业严重亏损、财政负担沉重和惊人的资源浪费,已经愈来愈不能满足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需要。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我国从80年代后期开始了公用事业产品的价格改革,适当提高了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减轻了财政负担。近十几年我国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在经过多次调整后,价格有了很大提高。
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公用事业产品价格的适度上调是有必要的。然而近年来公用事业产品价格上涨较快,却少有配套措施出台,给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低收入群体对公用事业产品价格改革的承受能力明显不足。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不仅关系到价格改革能否顺利推进,而且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柳州市低收入群体为例,在深入分析低收入群体消费水平、消费结构,以及公用事业产品价格改革对低收入群体影响程度的基础上,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改革中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