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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实力不断的提升,在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众所周知,我国改革开放始于对农村经济体制实施改革,可以说,改革是自农村开始的,作为农业大国,“三农”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受地域、经济基础、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多方因素的制约,目前,全国许多贫困县,农民种植的粮食、蔬菜、瓜果等农产品常常出现“卖难”等问题。作为以农业为经济基础的广大贫困县,农产品滞销的出现直接影响到的是“三农”基础的“农民”收入,导致这些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受到了一定的制约。造成贫困县地区出现的这种“农产品滞销”现象最直接的原因是农业经营信息的不对称,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在贫困县地区,多方参与的主体相对薄弱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目前在国外发达国家和我国发达地区农业建设中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发展和不断完善贫困县地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参与农业经营信息化服务的模式,为贫困县农产品销售、农民增产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问题的进一步解决提供了新思维、新角度。本文试图通过大量查阅国内外文献,界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什么要参与贫困县农业经营信息化,形成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序参与农业经营信息化基本框架的假设。通过大力、深入的了解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例如对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理论的学习,对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三农”扶持的政策以及相关部委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研究,综合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的理论视角展开研究,结合系统理论、公共决策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管理理论以及其它有关NGO理论并立足中国NGO组织的特点建构中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参与农业经营信息化的规范模式。文章将围绕如何在缩小和减轻地异、经济等因素的有效途径过程中,有效大力的发挥“农民”这一“三农问题”核心因素的主观能动性,使广大的农民自觉的积极的响应和主动的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展开对问题的分析。就如何解决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农业在受到的诸如地异、经济、信息因素较大影响的情况下,构建在政府宏观引导、调控的基础上农业经营信息化体系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在对国内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深入研究过程中,总结我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参与农业经营信息化建设服务中,在科技推广、技术服务、信息提供等方面的各项经验,拓展农业经营信息化渠道,实际解决农产品销售环节中信息交流、产品发布、宣传包装造成的农产品滞销现象。结合国外发达国家实际经验,总结我国发达地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参与农业经营信息化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试图对我国近年来在发达地区进行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参与农业经营信息化方面的探索,以及在此过程中,公共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市场变化等方面获得的宝贵的实践进行比较系统的文字梳理和理论升华。用这些适应我国国情的成果具体指导处于起步阶段的贫困县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序的参与农业经营信息化服务,以此形成有一定理论和实践意义的比较完整的信息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