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治理是指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机制。公司治理的良好运行对利益相关者是一种保障,也是企业绩效的有力保证。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利于规范企业内部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发生,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而我国是在2001年开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2002年,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独立董事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了十余年的历史。根据相关报道,截止至2003年6月底,上交所与深交所的1250家公司中有1244家上市公司聘任了3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是这个制度在我国内地的运营效果却差强人意,有些上市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的丑闻层出不穷,如麦科特、郑百文等①。基于上述问题,2007年证监会举办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专题活动,湖北证监局紧跟国家政策号召也于2008年举办了进一步改进公司治理的活动。在湖北省证监局的号召下,湖北省上市公司通过企业自查、公众评议、证监局现场检查等阶段,公司治理已逐步趋于规范,即通过对上市公司专门委员会建设、独立董事设置、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设置、关联交易方的规范及投资者建设等方面的整改使之更加规范。但是,在持续地整改和接下来的计划中众多上市企业也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方面,其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激励机制及独立董事等方面②。基于前面的描述,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视角,以湖北省上市公司为例,对我国上市企业中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机制做了系统的分析与研究。本文运用规范性分析与描述性实证分析相结合、案例分析分析、比较和归纳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湖北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研究,主要侧重于从独立董事背景、年龄、专业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旨在找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湖北省上市企业独立董事制度运行中存在的特有问题,分析其问题的根源,并提出相关措施及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