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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作为公共行政的主体,手中掌握着由公民让渡而来的公共权力,从事着公共行政管理,其人格发展状况,不仅反映着自身的发展与完善,而且影响着政府公共职能的发展和公共权力的运用,从而更深刻地影响着社会公众的利益实现和人格发展。但从历史演进来看,行政人格的发展始终被置于行政组织和行政效率的阴影之下。无论是前现代社会被遮蔽的行政人格,还是现代官僚制中被工具化的行政人格,都是行政人格的一种异化和分裂,这种状态的形成是长期无视行政人员主体性和创造性的结果。而对行政人格的研究,也多是从行政效率提高和行政功能发挥的角度,将行政人格的发展更多地囿于工具价值之上。人格是主体的自我呈现,对主体的忽视,必然导致研究的偏颇和行政人格发展的片面。本文从对行政人员的人性关怀出发,立足于行政人员的主体需要和发展,将行政人格的塑造视为目的价值与工具价值的高度统一,在历史反思和现实客观分析的基础之上,提出了独立行政人格的价值指向,并探索了独立行政人格塑造的现实途径。在研究上,本文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指导下,综合运用伦理学、社会学、行政学、心理学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方法,力求提高研究的完整性、综合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如采用了逻辑与历史相结合的方法,考察了行政人格的历史发展形态,分析了行政人格的发展现状,从而明确了目前我国行政人格发展的态势和未来走向;采用了系统分析和辩证思维的方法,分析我国行政人格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行政个体、行政组织、行政制度、行政文化方面探析行政人格生成和影响的因素,为行政人格的塑造提供理论上的支撑;采用了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行政人格的生成因素上注重运用理论分析的方法,在现状的实然分析及建设途径上注重实证研究。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为我国的行政改革和服务型政府构建提供理论上的支撑,为行政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和理想行政人格的塑造提供实践路径上的参考。对行政人员存在方式和社会规定性的分析是进行行政人格研究的前提和基础。从人的存在方式上看,人的存在表现为类存在、社会存在、个体存在和道德存在的统一。其中,社会存在是人的本质存在方式,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作为一个社会职业群体,行政人员的存在方式也呈现出类存在、社会存在、个体存在和道德存在的统一。行政人员职业群体的特殊性是由社会存在方式决定的,行政管理职业构成了行政人员最基本的生产活动,使他们产生了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思想、情感,从而造成了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差异。由此,职业群体存在成为行政人员存在的主要方式。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行政人员作为职业群体存在,是建立在公共领域独立化、行政管理专门化、行政权力公共化和行政人员职业化的历史前提之上的。行政人员作为特殊的职业群体有着特殊的社会规定性,即职业信仰的公共性、职业追求的服务性、职业活动的权威性和职业行为的道德性。这些特殊社会规定性使得行政人员具有大致相同的人格特质和模式,而行政人格就是行政人员对社会规定性的内化的整体呈现。行政人格研究的进一步展开,需要建立在对行政人格内涵、结构、特征和功能的分析和阐释之上。从其内涵来看,作为行政人员存在方式的整体呈现,行政人格是行政人员“群体人格”、“角色人格”与“个体人格”的完整统一。行政人格作为群体之格,是行政人员之社会属性的显现,作为角色人格体现了行政人格的公共性,作为个体人格则彰显了行政人员的个性发展。从特征上看,行政人格具有公共性、服务性、责任性、道德性和独立性。从结构上看,行政人格是一个复杂的结构系统,包含了心理结构、能力结构、观念结构和道德结构四个体系,每个体系又包括多个层次的结构部分。从功能上看,行政人格通过动机整合、自我调控、行为激励而对内具有自我塑造功能;通过价值引导、主体能动性发挥、权威认同和体系维护等而对行政体系具有建设功能;通过榜样示范、社会导向而对整个社会具有引领功能。在行政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影响因素是多样的,既有行政人的主体因素,又有行政组织、行政制度和行政文化的外部因素,同时还有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因素。为了研究的便利,本文从中选取了最具影响力的行政人员自我、行政组织、行政制度和行政文化因素,进行了具体的分析。首先,在行政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中,行政人员的自我认识、自我情感体验以及自我控制是行政人格形成的前提、动力和基础。其次,行政组织为行政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外部环境。行政人员进入行政组织以后,行政组织分工影响其能力的发展,行政组织平衡影响行政人员需要的满足,行政组织目标影响行政人员自我确定。再次,行政制度为行政人格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外部规约。它赋予行政人员以角色人格,规范了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为行政人格塑造提供价值导向和稳定的预期。第四,行政文化为行政人格形成和发展提供了“软环境”。行政文化作为一种组织文化,比一般的社会文化有着更强的导向性、凝聚性和塑造性,通过影响行政人员的自我发展、行政人格的心理基础和行政行为模式而最终影响行政人格的形成与发展。对行政人格发展史考察,可以使我们进一步理清行政人格发展的历史轨迹,为行政人格的形成和塑造寻找历史依据。从历史发展来看,行政人格在前现代社会是一种自我被遮蔽状态;现代社会,由于理性崇拜和现代官僚体制的建立,行政人格又异化成为一种“工具型”人格;后现代社会服务型政府中建立的则是一种独立型行政人格。在对行政人格的当代省思中,从我国的社会形态发展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分析中寻找行政人格的当代定位,认为行政人格正处于由依附行政人格向独立行政人格的转变过程中。从行政人格的现状来看,存在着权威型、依附型、虚假型、贪腐型、厚黑型、冷漠型和无为型等病态人格。这种病态现状的形成是在行政人员自我、行政组织、行政制度和行政文化综合作用下形成的。独立行政人格的塑造是本文研究的最终价值指向。在独立行政人格的塑造中,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依据,批判吸收了我国古代德政文化的有益成分,并借鉴了西方国家公务员职业精神培育的经验,从而使独立行政人格的塑造建立在深厚的理论依据和思想资源之上。在独立行政人格的旨向上,本文认为独立行政人格必须有独立的自我意识、自由的行政意志、自主的行为能力、充分的个性发展、公共的价值追求和服务的职业精神。为塑造出具有这样特质的独立行政人格,一方面要发挥行政人员的主体功能,依靠行政人员的自我调适与自我完善,另一方面要依靠行政组织的科学管理、行政制度的支撑和行政文化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