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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开始,“保险+期货”连续四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这是由于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农产品价格变化表现出更强的波动性,尽管此前我国政府针对农产品市场出台的托市收购政策,旨在以国家储备保障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但是在农产品价格涨跌幅度放大的背景下,托市收购导致财政压力逐年增大,因此政府正在不断探索通过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补贴机制,来激活市场和发现农产品真实价格。在此过程中,“保险+期货”业务模式应运而生,该模式通过将农产品市场风险以“保险”方式转移,从而达到对农民收益保障的目的;同时该模式还对保险和期货市场的发展形成助力,增强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本论文正是在上述政策背景及农民现实需求背景下,研究嫩江县大豆产业运用“保险+期货”典型模式,深入剖析试点个例的成功做法和存在问题,从而为“保险+期货”模式在全国农村推广提供一定参考价值。论文首先立足于“保险+期货”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分析试点实施的理论依据;其次,以嫩江县大豆产业2015-2017年来的“保险+期货”试点为案例,进行纵向剖析,发现该试点进程中参与方逐步多元化,投保主体对所进行价格保险的农产品理赔价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并在该试点发展中对遇到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归纳总结;最后,在借鉴国际市场先进经验的同时,对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详细提出提升期货市场有效性减小基差风险、探索价格保险有效定价模型并加强场内期权研发、引入多元主体并扩大试点规模、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宣传力度、政府需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强各方监管完善操作规则等建议,从而为“保险+期货”模式的进一步推广和发展提供参考。文章创新点有:第一,研究紧贴前沿热点,在“保险+期货”业务试点开展以来,政、商各界高度关注二者结合管理农产品市场风险,对农民增收有一定作用;第二,从微观试点案例着手,纵向分析嫩江县大豆产业三年来的“保险+期货”试点情况,对比参与主体历年的权责与风险敞口,论证风险转移方式,分析了收入结构的非线性成因,并针对“保险”费用的定价从模型上给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