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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通过介绍我国农地利用的历史沿革入手,在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属性基础上,结合我国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发展状况,提出我国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不足和完善思考。首先,本文从我国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起源开始,对建国以来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在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作用与命运做了比较介绍,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现状,肯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我国已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其次,对我国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描述,包括其名称的确定、法律概念及其特征,在充分比较各种不同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利用的现实情况,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属性,将其认定为一种富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用益物权。最后,主要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有关规定,探讨了我国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物权化体现,从物权法理论的角度出发,探究了我国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不足及缺陷,并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法律思考,其目的是完善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以强化对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本文的核心观点是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实施,但是我国正在准备制定《物权法》,在即将制定的《物权法》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十分必要。在未来的《物权法》中应当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坚持物权法定、公示公信等物权基本原则;应当注重与现行的法律,尤其是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协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其流转的种类和内容,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转让、抵押和继承,减少流转的非法律形式的限制条件;应当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制度,采取登记生效主义等等。通过上述物权法的制度设计与规范,使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真正成为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富于时代精神的名副其实的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