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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农业发展的关键,农村土地制度的适合与否不仅关系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因此土地制度改革问题也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大陆和台湾政治制度不同,但是两地的农村土地改革背景、内容仍有可比之处。本文主要探讨中国大陆第五次土地改革与台湾第二次改革的异同。在两地改革背景上,台湾和大陆都面临着农业发展滞后于快速发展的其他经济领域,尤其是传统的小农经济体制很难实现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导致农民收入偏低,纷纷外出打工,造成农地荒芜,此外在农业生产以及工商业发展过程中盲目扩张、忽视耕地保护使得大片耕地退化、消失。当然大陆这次的土地改革还面临一些特殊问题,如土地产权制度不清晰、流转机制不完善等。在土地改革的内容上,台湾和大陆的经济制度以及农业发展状况不一样,所以改革措施也有所不同,如大陆提出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台湾为土地重划和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做出了详细计划,但是在土地改革的原则性上,两地都提出要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加强农地保护政策。经过改革,台湾农地重划进程加快,基本上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同时还出现了多种农业合作模式。大陆土地改革才刚刚起步不久,取得的成效有限。正因如此,我们才应该从台湾第二次土地改革过程中汲取有益的经验教训:土地改革要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制定改革方案,尊重客观规律、循序渐进地进行;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对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和土地流转市场都要加以健全和规范,要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给以政策扶持,解决资金困难的问题;注重发展农业合作组织,以自愿的原则支持和指导农民建立合作组织,要给予足够的财政、科技扶持,健全组织内部管理并出台相关法律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结合实际对有限的耕地资源要进行分区保护,严格土地用途变更;颁布各项土地改革政策都要制定相关法律措施作为保障,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法律条款做出修改,避免可操作性差、无法可依的问题,增强土地改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总之,通过总结台湾地区土地改革的经验教训,希望能够对大陆正在进行的第五次土地改革提供经验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