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春秋战国时期,王权衰微,诸侯争霸,“礼崩乐坏”,社会矛盾异常尖锐,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治国救世理论。当时的四大显学中,儒家主张“仁爱”、“克己复礼”,墨家宣扬“兼爱”、“非攻”,道家崇尚“无为而治”,但他们都没有使社会摆脱四分五裂的动荡局面。法家从当时社会现状出发,主张“以法治国”、“富国强兵”,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最终促成了国家的大一统,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二世而亡,法家学派也随之土崩瓦解。西汉武帝以来,法家思想却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中不断与儒家思想融合,建构起了“外儒内法”、“儒法并用”的政治体制框架,开辟了以儒家的伦理道德文饰思想,以法家的严刑峻法钳制政治的格局,成为封建中国意识形态治理与皇权政治控制的两大主要手段之一。然而,自汉代以来,法家“以法治国”的思想及其现实价值长期被遮蔽,有时甚至到了被完全排斥和否定的地步,国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淡薄,严重影响到近现代中国“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目前,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基本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和共同发展,但法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漫长的工程,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法治观念、法律素养缺失的发展中国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治建设中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也日益凸显。本文首先对法家学派的产生和发展脉络,法家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及主要内容进行总体介绍,对法家及其法治思想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从价值和局限性两个方面分析法家法治思想主要特征,最后提出法家法治思想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借鉴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和分享其法治经验固然必要,但立足于中国法治传统的历史和现实,扬弃古代法家法治思想,传承超越,建构一种融会贯通、与时俱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法律制度更为必要。全面、客观、历史地认识和分析法家法治思想,立足现实,面向未来,探寻推进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现代化、时代化转换的现实路径,对于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