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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位、集体成员资格及资产界定模糊、集体土地产权权能虚置等问题突出,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制度基础及农业农村农民生活的稳定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叫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是近年来我国农村政策实践领域的一项重点战略及制度变革,这一改革的目标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及归属,完善产权权能体系,培育农村要素市场发育从而切实农民的财产性收益。2015年5月,经中央深改组审议和国务院批准贵州省湄潭县作为全国29个试点单位之一,推进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长期以来,学界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研究多见于制度文本分析,聚焦于制度的基本特征、改革必要性及基本内容等方面,同时以东部发达地区案例较多,对于较多数的农村地区集体产权制度变迁过程、现实问题、改革流程及成效经验的的系统论述以及结合具体实践的闭环个案分析研究较少。贵州省湄潭县是我国农村改革的老试验区,本文在分析湄潭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变迁的基础上,剖析湄潭县强制性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利用地方政府主体势能自上而下的发挥制度建设、要素调配、市场引导等作用,从而完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并以此为核心线索,串联起农村改革的其他部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体系,实现农村资源资产权属明晰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本文认为,我国农村改革本质上是围绕完备产权展开的制度变迁,在中央试点支撑下,地方政府选择强制性变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具有现实必然性,在完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过程中推进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以及后续政策法律的进阶发展。研究内容如下:首先,绪论部分对本文基本信息进行概括;其次,对本文所涉及的概念、理论及文章分析框架进行阐释,并着重描述了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最后,对湄潭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从形成、分割到调整进行历史阶段梳理,指出其现实困境与改革动力,再结合其破解症结推进改革的具体举措,微观展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肯定其改革成效及后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纵深推进总结前期的经验做法,指出潜在问题及前进的取向展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体系,实现农村资源资产权属明晰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本文认为,我国农村改革本质上是围绕完备产权展开的制度变迁,在中央试点支撑下,地方政府选择强制性变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具有现实必然性,在完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过程中推进农村要素市场的发育以及后续政策法律的进阶发展。研究内容如下:首先,绪论部分对本文基本信息进行概括;其次,对本文所涉及的概念、理论及文章分析框架进行阐释,并着重描述了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最后,对湄潭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从形成、分割到调整进行历史阶段梳理,指出其现实困境与改革动力,再结合其破解症结推进改革的具体举措,微观展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肯定其改革成效及后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纵深推进总结前期的经验做法,指出潜在问题及前进的取向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