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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伯特·劳伦斯·洛厄尔(Abbott Lawrence Lowell)是哈佛大学第22任校长(1909-1933),1873年毕业于格里诺贵族学校,之后就读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是一位颇有成就的法学家,更是一名卓越的大学校长。19世纪末20世纪初,洛厄尔在总体分析美国各类大学发展的特点后,认为公立大学发展疲软,赠地学院过于职业化,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缺乏核心理念的指导。然后具体考察哈佛大学的发展现状,总结出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是过于重视研究生教育,忽略本科教学。洛厄尔进一步指出,由于美国高等教育“职业化”倾向以及大行其道的功利主义教育观,使得整个社会的文化生活空虚,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创新精神较低。有鉴于此,洛厄尔接受了人文主义的教育思想,提出培养“整全之人”(educating the whole man)的本科教育理念,认为本科教育是大学卓越发展的根基,优秀的本科生是研究生教育和专业教育的重要保障,提倡发挥大学“民主”与“学术”的重要职能,重视学生对学术研究的兴趣和创新能力,致力于培养美国学者,满足社会对大学发展的需要。在他看来,实现上述目标的路径,除了教师的指导以外,还需要学生学会自我教育。因此,洛厄尔在艾略特(Charles William Eliot)改革的基础上,主动创造转机,实施旨在调和通识课程与专业知识关系的“集中与分配”的课程制度;推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术动机的荣誉学位制度和综合考试制度;建立住宿书院,为学生配备导师,致力于形成具有丰厚底蕴的大学文化生活。洛厄尔在哈佛本科教育的改革成效颇丰,不仅促进哈佛大学学生学习兴趣的高涨,学术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为继任的科南特(James Bryant Conant)校长进行课程改革打好了根基,奠定了哈佛大学从一所地方性贵族学院向享誉世界的卓越大学转型的重要基础;同时洛厄尔的改革理念与改革措施也被美国其他高校纷纷效仿。培养美国公民,丰富大众文化生活的理念,有效地促进了美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提高其国际地位。在我国大力推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重视本科教育的关键时期,洛厄尔在哈佛大学本科教育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采用文献法、历史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在搜集、鉴别、归纳总结洛厄尔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改革的历史环境,具体的改革理念、改革措施及其产生的历史影响进行分析,进而为中国大学改革提供借鉴。因此,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特征进行分析和总结。探究哈佛大学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对艾略特在哈佛大学的改革进行总结;第二部分,分析洛厄尔对大学职能的阐述,探究其培养“整全之人”的教育理念,旨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教育目标,以及打破既有评价体制的管理思想;第三部分,梳理和分析洛厄尔在哈佛大学本科教育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集中与分配的课程制度、荣誉学位制度、综合考试制度、住宿书院和导师制度等;第四部分,从哈佛大学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总结和分析洛厄尔在哈佛大学本科教育改革的历史意义;第五部分,剖析洛厄尔哈佛大学本科教育改革的现代价值,分析其对中国大学本科教育改革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