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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新时代,创新更是作为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动力。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高级化、社会经济稳定都离不开创新发展。地方政府是决定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地方政府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从影响机制和实证检验角度分析地方政府行为对区域创新效率的影响。首先,分析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约束条件以及新时代下地方政府行为特征,区域创新效率的构成因素。其次,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地方政府行为对区域创新效率的影响路径。本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影响路径,包括知识产权保护、财政保障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财政补贴投入作为地方政府行为的衡量指标,实证分析知识产权保护、财政保障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区域创新效率的影响,并检验财政补贴投入对提高区域创新效率存在合理的区间。最后,为提高区域创新效率水平,本文为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以创新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建设创新型区域、合理有效地发挥政府职能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发现:在考察期内,知识产权执行强度对区域创新效率的提高有促进作用。知识产权制度切实地保护创新成果,能够激励创新主体创造出更多的科研成果,为区域创新活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社会经济环境也是影响区域创新效率的重要因素,社会保障可以改善社会经济环境,吸引更多的创新主体进入本地区,进而促进区域创新的提高。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为创新生产提供基础保障,促进区域创新效率提高。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区域创新效率没有得到协同提高,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区域创新效率水平相对滞后。地方政府应该发挥经济发展水平优势,通过创新效率的提高获取地区经济竞争优势,并且成为地区经济发展新动力的重要选择。在门槛效应分析中,财政补贴投入对区域创新效率的影响存在双门槛效应,财政补贴投入在(0.2304,0.2335)区间内,其对区域创新效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地方政府要采用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激励制度不断调整,发挥财政体制在地方政府职能的作用;地方政府对创新生产活动给予财政补贴时,要把握补贴力度,同时建立补贴资金监管机制;地方政府要把创新效率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并发挥政府职能为创新生产活动的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