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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的不断扩大化刺痛着每个国民的神经。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将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高度;随后,在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报告提出用制度规制环境污染;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被人们喻为最严厉的一部环境保护法。中央政府倡导的环保精神和颁布的各项环境保护政策能否被地方政府政府贯彻落实,对于环境保护战略的实现至关重要。本文以湘西自治州城乡环境“同建同治”政策为案例,深入探究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执行问题。 绪论部分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综述、基本概念和研究框架及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创新点与不足进行综合性概述。第一章以“环境系统—目标定位—主体结构—执行资源—执行方式—执行机制”的分析研究框架对湘西自治州城乡环境治理“同建同治”政策执行现状。第二章湘西自治州城乡环境治理“同建同治”政策执行现状进行分析,其中环境系统主要从湘西自治州独有的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进行阐释;目标定位主要概述了目标的多重属性;执行主体构成分为直接性和间接性两种;执行资源包括财力、人力、信息和权威资源;执行方式主要指管制、补贴、宣传教育类以及家庭和社区治理;联动机制可细化为政策传递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多对一帮扶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执行评估机制。 第三、四、五章遵循“问题-原因-政策建议”的顺序一一阐述。第三章主要分析湘西自治州城乡环境治理“同建同治”政策执行存在问题。“同建同治”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归为以下几点:第一,政策目标难以实现。表现为上层领导部门设定的政策目标缺乏可行性研究,所要求的政策执行速度和力度忽视了基层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资源短缺问题;第二,执行主体行为产生偏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政府政策执行流于形式。第二,政策间接执行主体对政策认识不足,对政策意图欠缺深刻理解,难以其内化为自觉行动;第三,政策配套措施不完善。具体表现为基层政府资源紧缺。在政策执行中,由于农业税的取消,基层政府失去财政自主权,经常陷入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困境。第四,执行方式使用效率低下。在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电子政务还处于发展阶段,偏远地区的乡镇电子政务还尚未启动,执行主体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倾向于用以往的行政工具;第五,政策执行机制运行不畅。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政策传递机制受滞、政府部门间的孤岛现象、帮扶单位精力有限、城乡结合区域权责不明晰、监督评估机制形同虚设。 第四章将原因分析与问题阐述一一对应。第一,行政生态环境的制约;第二,政策目标设置欠缺合理性与灵活性;第三,政策主体整体素质不高。在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直接导致政策直接性执行主体和间接性执行主体整体素质的偏低;第四,基层政策执行资源匮乏;第五,执行方式运用不合理;第六,试对执行机制的五个部分原因进行一一阐释。 第五章对优化湘西自治州城乡环境治理“同建同治”政策执行提出政策建议,第一,精准扶贫促进发展,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根本,抓产业发展是保障,发展基础群众自治组织,革新落后传统文化理念,提高人口素质;第二,科学制定政策目标;第三,全面提升主体素质。首先政府通过时刻树立形象意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并从三个方面为切入点扩宽政府形象传播渠道改进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其次采取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间接执行主体的思想文化水平;保障政策间接执行主体利益获得;培养政策间接执行主体的政策认同感。第四,夯实政策执行主体的政策执行资源。引入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能力;提高信息资源利益率和重塑执行主体的权威等方面入手;第五,实现政策执行方式的多样化。优化创新观念,使用新型宣传教育型工具;叠加使用政策工具,提高灵活性;大力发展环保民间组织;第六,从以下五个方面实现政策执行机制的科学性:发挥中间政府的政策传递作用;建立沟通机制、构建和谐的沟通协调文化,全面推动协调合作方式的转变;增强帮扶机制的可行性;密切城乡结合部政府间的合作;提高监督评估机制的合理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