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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转型加速,教育改革全方位推进,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的进程中,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无论是高校内部各主体的互动,还是高校与外部力量的互动过程中,都面临着如何处理多方利益要求分化的难题。本研究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研究视角,探讨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利益要求的表达与实现等核心问题,不仅有助于描述和解释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多方矛盾冲突及利益要求分化问题,而且有助于解决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中的现实难题,同时对利益相关者理论框架的丰富拓展亦有所助益。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研究界定了关键概念。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在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中进行了一定的教育专用性投资,期望获得一定利益,并承担一定风险的个体或群体,其活动能够影响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或受到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影响。据此界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利益相关者包括高校教师、高校学生、高校管理人员、专业团体、高校教辅部门管理人员、高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已毕业校友、高校学生家长、相关利益团体和幼儿家长共11类。其次,研究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属性分类和特征解析。本研究综合前期研究提出了利益相关者分类的研究假设:(1)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多个属性特征即合法性、权力性及紧急性上有差异。(2)高校学生、高校教师、高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是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验证性研究结果发现,高校学生认为高校学生和高校教师是确定型利益相关者;高校教师认为高校学生、高校教师和用人单位是确定型利益相关者;高校管理人员认为高校教师和用人单位是确定型利益相关者;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认为高校学生、高校教师、用人单位是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四类群体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结果与研究假设不完全一致,这不仅折射出了高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特点,而且也反映出类利益相关者的属性特征。一方面,四类群体的分类结果从总体上反映高校践行“开放办学”理念的同时,也反映了四类群体改变专业人才培养中“行政主导”的逻辑起点的期望。另一方面,合法性维度的评分反映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中专业话语被边缘化;权力性维度的评分反映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中权力结构失衡;紧急性维度的评分反映了学生、用人单位秉持“客户导向”人才培养质量观。再次,研究对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分化与成因进行了探讨。研究发现,高校学生最希望能获得专业发展能力,专业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自身具有就业竞争力,他们认为判断利益要求是否合理应遵循“基于就业的个人发展”逻辑。高校教师与高校管理人员的利益要求类型基本一致,同时关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教师、教育中介和学生三大要素,但重要性次序稍有不同,教师更加关注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管理人员更加关心培养工作的规划,他们认为判断利益要求是否合理应遵循“基于专业的学生发展”逻辑。用人单位希望高校培养的准幼儿教师能够“留得住”、“用得上”,他们认为判断利益要求是否合理应遵循“实务为本”的逻辑。由此可见,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及合理性逻辑存在着分化。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讲,这有利于促进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改革,但是我们也必须意识到,有些“合理性逻辑”确实正在以各种方式“不合理”地侵蚀着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根基,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去专业性”危机正在慢慢扩大,专业教育的消费主义风险和人才培养市场机化失灵的状态已有所显现。本研究认为,利益要求和合理性逻辑之所以出现分化,主要是因为人才培养中权力结构不平衡,信息不对称以及人才培养相关制度存在缺失。再其次,研究对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实现可能面临的挑战及必要前提进行了剖析。研究认为,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实现面临着三大挑战,即高校发展的资源依赖性,专业教育对学生的发展价值的不确定性,高等教育市场化的不足与过度。实现利益要求的前提是形成对称的权力结构,根据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权力结构现状,本研究认为要以当前高校民主管理思想的形成、教师权力和学生权力逐步得到确认和提升、用人单位权力逐步得到规范和引导等积极改变为契机,努力促进对称权力结构的形成。最后,研究对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及其适用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施行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的策略建议。一方面,要促进权力结构对称化,即促使权力结构从“不对称”的四边形角力作用方式向“双三角制衡”模式转变。另一方面,应实行基于标准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以促进利益要求在互动中达致平衡,保障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