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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纷繁复杂的现代金融产品市场上,资产证券化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融资手段,其相关金融产品也成功的应用到了各个领域,并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而日趋复杂化。证券化是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的手段,资产证券化不仅能解决流动性,更能通过组合分离部分风险。资产证券化的以上种种特殊特点,使其成为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有效手段,成为解决部分呆坏账问题的一个突破口,可以帮助商业银行走出呆坏账困境,减少呆坏账带来的风险,从而整体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和业绩水平。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程序复杂,环节连接紧密,众多参与者利益交错,任何一环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影响全局。而这项经济活动的任一个环节又都离不开会计,因此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规范,自然是此项业务正常开展的必要保障,尤其因为会计操作要贯穿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整个过程,所以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制度和规范便是值得探讨的领域。文章从基本原理着手,循序渐进的引入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会计问题,并借鉴国内国外研究成果,基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着重研究并探讨发起人对于基础资产的终止确认、以及发起人对SPV的报表合并这两大会计问题,并对国内国外的会计操作方法进行调整和改进,总结并给出笔者认为能够更科学的指导我国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会计实务操作的建议。本文第一章是导论,对本文选题的意义背景做一个介绍,并列出文章研究思路和创新及不足;第二章是文献综述,总结相关研究现状及其来源。第三章系统介绍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原理和交易结构,提出并认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发起人基础资产的终止确认和SPV的报表合并问题,是两大主要会计处理和操作问题;第四章提出基础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介绍三种常用方法及国内外相关准则并比较分析,提出解决问题思路;第五章提出SPV报表合并问题及国内外研究成果,给出个人的解决办法建议;第六章结合具体案例探究以上两大问题的最优解;第七章是对两大问题解决方法的个人建议的系统总结;第八章全文总结。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和贡献在于:首先,对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离岸资产的终止确认,总结出三种方法。对这三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后,本文认为,结合国内实际,应采取谨慎的金融合成分析法比较合理。其次,总结整理关于SPV合并的国内外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实情,本文认为离岸资产会计确认问题和SPV合并问题是一致的,都是基于“控制”的判定,所以应该紧密结合终止确认的情况来判定基于控制权的剩余利益分配权的归属,如果剩余利益分配权仍然在发起人手中,则予以合并,反之不予以合并。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对资产证券化会计的整体知识体系把握不足,只能针对两个大的主要的会计问题进行探讨,考虑问题不全面,可能在研究证券化资产终止确认和SPV报表合并的问题时,不能全面的考虑其他会计因素对这两项操作的影响。另外,只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探讨,不利于理解和构建完整的证券化会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