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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发源于中国古代的北方地区,起初活动在内蒙古高原东部和东北平原西南部地带,916年建立了契丹—辽政权,大约在14世纪作为一个民族消亡。916年之前,契丹的社会组织形态主要是部落和部落联盟等,尚处于历史发展的早期阶段。《魏书》是较早记载契丹的史书,其“契丹传”开创了契丹文献史的先河,后出的《隋书》《北史》、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等延续了为“契丹”立传的传统,《魏书·契丹传》等专传与《通典·契丹》等契丹专条以及其他史书中有关契丹的集中记载,共同构成了研究契丹早期历史的基本史料。后出史书对先前史书多有继承,到元代出现了一部专门记载契丹—辽历史的官修史书——《辽史》,其“世表”则是在总结前代史书和契丹人所传史料的基础上,梳理了契丹—辽政权先世的发展脉络。这些基本史料完整、连续地记录有916年之前的契丹历史,其史文来源既有中原史家的他者视角,又有契丹本族自身的历史记忆和传承。通过辨析相关史料所传递的史实信息,可以勾勒出契丹的起源情况,以及早期部落和部落联盟发展情况。契丹人将其祖先追溯到2世纪鲜卑人的认识,与《魏书·契丹传》对契丹来源的记载并不矛盾。虽然有关契丹族名、族源的研究,方法多样,结论不一,且史书的有关记载也是众说纷纭;但是通过梳理史书中的相关记载,可以发现《魏书·契丹传》关于契丹来源的记载是后出史书的源头,其史文反映了契丹与宇文部的渊源。结合契丹在活动地域、风俗习惯、语言文化、人种等方面与鲜卑多有相同或相通之处,可以得出契丹应来源于宇文部中鲜卑人的判断。契丹主体部落以“八部”为框架演变,先后有古“八部”“大贺氏八部”“遥辇氏八部”,其中古“八部”实际上指的是“东北群狄”中的部落,包括最初形成的契丹以及与之密切的悉万丹等七部。由古“八部”到“大贺氏八部”,中间曾经历了讬纥臣水十部的发展阶段。“遥辇氏八部”是由大贺氏中衰后,所剩的五部析分而成。契丹部落既有迁入其他地区,融入其他民族者,也有通过凝聚族内各部,融合他族部落而发展壮大者。部落联盟也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完善了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无论是大贺氏联盟形成、衰亡中的内外双重因素,还是遥辇氏联盟发展过程中双轨运行的二元性,抑或是世里氏联盟政治建设中的二元性,都是基于集中统一的需要,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在内外因的双重作用下而形成的。虽然二元性的表现形式各样,但其实质却是契丹在形成、发展过程中矛盾运动的具体呈现。契丹早期的发展特质为契丹—辽政权所继承,并因此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或是以物质文化遗存的形态彰显至今,或是化作精神文明的内核丰富着中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