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作为融资主体,其融资需求日益膨胀,创设财团抵押制度也是大势所趋。本文试以比较法、法哲学、经济分析和利益权衡等方法,从宽度、高度和深度的三维视角,对财团抵押的立法现状,财团抵押权的立法价值,财团抵押立法的技术难题,财团抵押立法的内容设计等重要问题予以分析研讨。对财团抵押的立法不能一蹴而就,不应当具有超前性,只能循序渐进,根据某些行业的特殊情况来决定,在确实因为经济需求而具有存在价值的时候才考虑立法上的规定,最好采用日本的立法模式,即分行业设立并采用单行法规的方式来加以规定。我国财团抵押立法的内容应当包括适用范围、财团的组成、财团抵押合同、财团抵押的公示和处分的限制等五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