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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政策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必要保障。深圳目前已经建立起了由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安居型商品房制度四项制度组成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当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重点是为深圳经济、社会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外来引进人才。人才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深圳作为一个外来户籍人口占75%的移民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多依靠外来引进人才,因此解决深圳外来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对促进深圳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深圳未来竞争力都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外来引进人才显然是不属于低收入群体的,但他们大多积蓄少并无法购买深圳高价的住房,这种情况让他们在面对房价适中的二线城市和高房价的深圳时往往更倾向于前者,这大大阻碍了深圳人才的储备和城市的长期发展。人才保障住房制度主要由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安居型商品房制度这两种制度组成,这两种保障性住房制度在深圳整个住房保障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们作为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问题的主要方式将有力的推进深圳的人才引进工程,有利于深圳的人才储备和城市的长期发展。近几年来,为了解决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大力引进人才,深圳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人才住房保障措施并加大了人才保障住房的供应。但由于深圳保障性住房制度起步较晚,制度本身也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使得当前深圳在保障人才的住房政策方面实施效果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人才保障住房制度受土地资源约束明显,人才保障住房运行机制尚欠完善,人才保障住房区位选择局限、相关配套设施不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安居型商品房价格设置欠合理,人才保障住房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人才保障住房统计制度欠完善。当前政府应针对这一系列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策略,包括:通过采取适合自身情况的针对人才的住房保障模式,有效的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住房,合理规划选址,完善相关设施配套,保证人才保障住房资金来源,进一步引导人才的置业观念,完善人才保障住房统计工作来完善当前的保障性住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