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60年代,尤金A奈达提出了“形式对等”和“功能对等”的两个概念。形式对等包含两个方面,分别为语体对等和形式对应。形式对应是指语序、语法等形式相同,也就是所谓的“直译”。“功能对等”则主张为了保证译文受众对于文章内容的理解,改变形式从而达到表达功能上的对等。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翻译实践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句子形式对等却导致了语义、语法等出现错误时,应该采用何种翻译方法。本文从句子结构调整的必要前提条件出发,展开讨论。本文以日文社科书籍『市の魅力学』节选章节的原文和笔者的试译译文作为研究语料,以功能对等理论为理论依据,将在本次翻译实践中出现的直译导致译文不当、不能解决原文信息内容的传递或者不符合译入语语言习惯的问题加以总结,并探讨合理的句子结构调整方法。功能对等理论在翻译的过程中可以对译者的翻译行为进行科学的约束。首先,本文对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中的功能对等和形式对等进行了介绍,然后分析了两者关系,将功能对等理论分解为“形式调整”、“语体对等”和“形式对应”三部分进行讨论。本文采用例句分析的形式,探讨了本次翻译实践过程中进行的五种调整:(1)语序调整;(2)否定形式与肯定形式互换调整;(3)省略性调整;(4)增补性调整;(5)语态转换调整。结语部分,笔者根据本次翻译实践经验总结认为,在句子结构调整过程中,我们首先要关注源语和译入语的语言特点和语言习惯。根据功能对等原理,译文要语体对等,其次秉承“意义为主,形式次之”的原则,同时结合上下文,谨慎选择调整方法。作为以翻译实践报告为语料基础的论文,本文语料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笔者认为就翻译中句子结构的调整方法而言,无论是谭载喜对奈达翻译理论研究得出的八个方面,还是本文就日译汉翻译实践得出的五个方面,都无法完整归纳总结句子结构调整的完整面貌。因此,笔者希望有机会在今后的研究中,继续进行归纳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