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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的广泛兴起和蓬勃发展,不但影响和改变着传统企业的经营方式和大众的购物习惯,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模式和行政手段也随之发生变化。如何引导和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的健康发展,使网络交易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是当前摆在政府有关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国家“新三定”方案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职责。近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努力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调整监管模式,在实践工作中,逐步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先进的经验,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全国网购市场份额占一半以上,阿里巴巴、淘宝网等一批全球知名的互联网企业都出自浙江,浙江的网络商品交易具有典型的研究意义。 本文将以浙江省工商部门为例,运用政府管制和博弈理论,通过分析当前职能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现状与做法,对照国外先进经验,针对我国在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面临的现实困难和挑战,研究如何进一步发挥监管部门在对网络交易监管中的职责,并探讨如何通过行政监督、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等职能,完善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与技术支撑,着力构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法律支持、政府监管、消费维权、信用评价和技术支撑五大体系,形成监管合力,以实现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规范化、信息化和长效化,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秩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