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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作为提高单个农户市场谈判地位、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户收入的互助性组织,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发展时间较短,仍存在许多问题,而如何从合作社内部入手,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以解决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成为本文研究的出发点。
本文首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法律概念界定,并介绍了国内外关于合作社发展的交易成本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企业能力理论,为从自我发展能力角度研究合作社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其次,在理论支撑的基础之上,简要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并以广西为例,定性分析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及其影响因素,为本文的研究提供实际支撑。然后,根据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从合作社组织管理能力、经营能力、服务能力和争取外界支持能力等四个维度,选择了20项指标,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广西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进行力了度量评分,认为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总体较弱;通过聚类分析,将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分为最强、较强、一般、较差和很差五个类别,认为合作社应根据所属类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战略发展方式,增强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最后,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从合作社的组织管理、经营、服务和争取外界支持等四项能力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