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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超过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超期羁押是刑事诉讼理论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不仅直接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有损国家机关的威信,也有损我国的国际形象。对我国超期羁押现象产生的原因和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的对策上,理论界已进行了充足的研究,但是在超期羁押责任人刑事责任追究方面,理论的研究还远远不够,并且存在诸多争议。通过设立惩罚性机制,追究超期羁押刑事责任,对具有超期羁押行为的办案机关和有关办案人员进行刑事责任追究,无疑将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超期羁押行为,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超期羁押问题。2015年8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主要采用督办和巡视的工作方式试图解决超期羁押问题。该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了对超期羁押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或刑事责任,但是规定中并没有对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作出解释。本文试图对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初步研究。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组成,正文分为三章。第一章是超期羁押的概述,主要探讨了超期羁押的概念、行为性质和对超期羁押追究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超期羁押是没有依据刑事程序法关于羁押期限的规定而进行的违法羁押,侵犯了被羁押人的人身自由权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超期羁押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和人权保障原则,就其本质来说,严重的超期羁押行为构成一种犯罪,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该部分通过对超期羁押基本概念、行为性质以及对超期羁押追究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的探讨,为下文如何具体追究超期羁押刑事责任的论述做铺垫。第二章分析了我国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的现状和主要存在的问题。第一节分析了我国目前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的立法现状。第二节分析了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的司法实践以及两个典型案例。第三节总结了当前我国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存在的问题。主要问题有如下:1、超期羁押发现难;2、刑事处罚范围不明;3、刑事责任主体不明或盲目扩大化;4、刑事责任罪名存在争议;5、定罪量刑标准不统一。第三章提出了完善我国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建议。第一部分,加强超期羁押监督和举报机制,赋予被羁押人对羁押期限和救济途径充分的知情权和举报途径,加大各级人大常委会在超期羁押案件中的监督作用,另外还要强化律师在超期羁押案件中的作用。第二部分,完善我国超期羁押刑事责任追究相关的法律规定,分别刑事处罚范围、刑事责任主体、以及定罪量刑的方面,给出完善我国法律规定的具体建议。文章的最后是结语部分,主要归纳本文研究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