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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我国迎来“老龄社会”,老年人口数量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不断上升。截至2012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如何缓解“老龄社会”带来的养老压力,实现“人人老有所养”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当前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已不能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相对于发展较快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个人补充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短板。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作为激发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蓬勃发展的中枢,本身具有一定的制度优势。自2008年以来,我国已陆续出台了多个文件支持在我国进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的尝试。尤其在201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务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表示“要在我国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同时,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两会”期间所作的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在我国适时推行“所得税延迟缴纳型养老保险”,这都说明了在我国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已是“板上钉钉”。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作为刺激公民消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的主要手段,完善的税收优惠制度是促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阪上走丸”的关键。这表明要在我国发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必须要合理设计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制度。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以来“税制改革”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这为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只有合理设计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制度,才能够促进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养老压力,更好的解决养老问题。也只有完善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才也能够刺激国民消费,拉动国内需求,使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本文除绪论与结论之外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的概述。本部分介绍了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相关的概念,阐述了在我国开展该制度的必要性。旨在厘清相关概念,阐明在我国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的现实基础以及在我国开展该制度会带来的效益。第二部分为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的现状考察、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本部分介绍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在我国开展的现状,通过对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税法的角度阐释了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第三部分为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的路径优化。本部分分析、借鉴了美国、德国的相关成熟经验,在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基础上,对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路径进行了分析。首先对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的宏观法律体系提出了建议,其次从构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的基本制度和健全配套制度两个方面对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